前天晚上,就读于杭州某小学的11岁女孩小莉,因抄作业被父亲过度体罚窒息,后经医院长达15小时抢救,还是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施暴父亲随后被刑拘。>>
悲剧发生后,舆论沸腾,有人责骂女孩父亲狠心下毒手。但透过媒体的调查,冷血面具下的慈父形象也浮出水面:他并非泯灭人性的恶棍,身为学校保安,一直敬业爱岗;作为父亲,对女儿疼爱有加。虽然他受教育程度不高,全家生活条件困难,但仍希望女儿走正道,体罚孩子出自好心;打死孩子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又情绪难控、一时失手。一个家暴虐死儿童的新闻事件,被“立体”地解读成了复杂而无奈的底层人物故事,公众同情心从某种程度上稀释了父亲违法这一既存事实。
父母给了孩子生命,但孩子们并非父母的私有物,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的家庭暴力都不应该被同情和宽容。管教孩子并不只是关上门小家庭里的家务事,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可是家暴具有强隐蔽性,社会干预和保护困难重重。
据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调查分析与研究报告显示,在类似案件中,多数受暴未成年人家庭状况正常,有四分之三的施暴主体就是亲生父母,六成以上是身体上的暴力管教。施暴原因包括孩子不听话、撒谎、督促学习成绩等。隐密的家事,打了法律的擦边球。在家暴虐童案中,只有受暴儿童伤害致死,施暴人才会被刑事处罚,当发生遗弃、多次虐待、携子自杀、暴力管教等行为时,施暴者会被治安处罚,甚至仅仅只是批评教育,在某种程度上,执法从轻是不是成了网开一面?
家暴虐童是全球性的问题,美国、加拿大、澳州、英国及香港,对家暴态度鲜明——零度容忍。除宣传儿童保护、反对家庭暴力立法、明确对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定义、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增加司法干预的可操作性外,还会成立家庭暴力严重受伤或死亡检讨委员会,从尊重生命出发,用社会性地剖析长期追踪个案发生机理,作为未来预防及处理家庭暴力问题的研究及参考资料。
家暴虐童,变脸之后的变天,谁都无法承受。危害生命的行为,无论多么美好的包装,都不该被容忍。反思家暴虐童,从尊重生命开始;减少家庭暴力,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应以法律作为行为的底线,对身边的家暴行为“毫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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