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将你打伤,公安机关一定会将他抓获归案。至于民事赔偿方面,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原则,考虑到对方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就不要在小数目上坚持不放。假如由法院来做出判决,也难以百分之百全部满足你的要求。要是你同意调解,我们尽量给你争取部分政府援助,这样对方在受到法律惩罚的同时,你的合法诉求又能得到保证。”5月13日,天台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吴凌在城东派出所接待信访人余某时,帮其分析利弊关系,寻求合法、合理的处置办法。
余某是天台平桥镇人,2012年6月5日,因与邻居谢某建房产生纠纷,继而两家发生打架,谢某持柴刀砍伤余某右额头。案发后,谢某离家潜逃。在查清案情后,警方对谢某批准刑拘,并列为上网逃犯,多次组织警力赴江苏、上海进行追捕,但一直无果。余某听了吴局长的话后,认为这样的解决办法是最好的结果。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有针对性地解决一批公安疑难信访案件和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推进公安信访“抓源头、打基础、强机制、促规范”专项活动,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天台县公安局决定从5月13日开始,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局领导集中到全县各派出所开展下访活动,集中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从源头上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有效遏制公安信访增量。同时攻克一批久办不结的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削减存量,推动全县公安信访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为避免集中下访活动流于形式,该局专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公安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制订活动方案,层层动员,全警参与。及时在全县范围内公告下访时间、地点,扩大下访工作知情面。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领导下访的有利时机,加大对信访问题的现场“会诊”,最大限度的就地解决问题。对在下访活动中发现有责信访件,将启动倒查制度,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局长认真倾听我的诉求,能感受到我的委屈,我心中满肚的怨气也顿时消失了,谢谢吴局长的理解。”陈某因与邻居纠纷引发打架,丈夫受伤一事前来上访,在得到明确的处置办法后,她起身离开时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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