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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楼市调整期,也是改革好时机
2014年05月14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楼市最近似乎有点冷。财政部1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与房地产交易直接相关部分税收增速下降,房地产营业税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双双出现负增长。研究机构数据也表明,4月份35个重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总量达到5年来的新高。而开发商降价换量的策略也收效不大,向来是楼市旺季的5月小黄金周,全国楼市成交量缩水。

  价格有涨有跌,这是市场经济的正常规律。但是,一些城市的“救市传言”也引起了关注。比如,放宽在中心城区限购范围,购房贷款可获政策性担保,新区购房享受“例外”的优惠……这都被解读为“救市之举”。事实上,这些传言不少都被证实为误传,更多还是反映了市场与购房者关切的情绪。

  那么,应当如何看待房地产市场的阶段性调整?楼市调控是否又站到了新的十字路口?

  从历史趋势来看,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的一幕很难重演。一方面,曾经的部分城市的房价虚高,一定程度上是流动性过剩的结果,如今宏观经济仍在合理区间,货币政策保持定力,加之简政放权的深入,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拓宽,不再盲目涌向楼市,这些都在弱化房价盲目上涨的趋势。另一方面,伴随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推进,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环境和预期,都在不断优化。

  尽管如此,我们对于个别地方政府可能的“救市冲动”,也要保持警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的,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从“国五条”到“建立长效调控机制”,再到“分类调控”,政策内涵不是趋于模糊而是更加明确。其指向正是从治标到治本,总的方向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更好实现宏观大局与地方利益的平衡。

  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应与宏观经济大局保持应有的协调性。既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增加住房供给,保障好群众的居住权,还要保持房地产关联行业的合理景气,这就是宏观大局。楼价企稳,是房价回归合理区间的必经阶段,需要正确对待。而近年来中央持续加大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的力度,也为相关上下游产业的景气奠定了基础。对于中央的既定政策,地方应继续坚决落实,而非另辟蹊径、随性救市。

  与此同时,也要以更深入的改革解决地方发展内在需求。一些地方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是救市冲动始终存在的原动力。但客观看,地方财权事权不够匹配,也是不得不依赖土地财政的原因。从根本上改变这种过度依赖,需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现地方财权和事权的匹配,提高财政收入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

  因此,因地制宜提高政策效力、推进体制改革,较之救市更有价值。不同城市住房供需关系不同、产业基础迥异,很难一刀切。这也是今年全国两会提出“分类调控”的主要原因。分类调控,意味着地方对于楼市健康发展有了更多责任,需要树立主动摆脱土地财政束缚的意识,通过发展特色经济,打通更加多元的发展路径。

  置于新型城镇化的历史方位观察,房地产市场的健康与否,关乎人民住有所居的梦想,关乎经济转型升级的成败,关乎改革爬坡过坎的深化。无论是保持调控定力,还是重塑地方发展路径,这都是减少改革成本的好时机。在改革关联性和耦合性愈加受到重视的今天,如果只用简单的救市举措,错失了这一契机,损失的只会是未来。(徐立凡)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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