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喷喷的饭菜味,热闹闹的谈笑声……5月4日中午,浙江省天台县南屏乡山头郑村老党员郑泽林家的石板房内,格外热闹。
今年69岁的郑泽林,儿子常年在外打工,与老伴在家留守。“下那么大的雨,还没吃饭吧?快,想吃啥,让你阿姨给你做。”一看到邵兴钱,在灶房烧火的郑泽林迎了出来。
邵兴钱是驻山头郑村的乡干部。当日上午,他在村里协调河道治理工作,错过了回乡里食堂吃饭的时间。“我看阿姨正在做面条,那就多下一把,给我整一份。”邵兴钱说着拿过郑泽林手中的木柴,扔进了灶膛内。
“蹭”饭并不违规。鼓励乡干部到各自的所驻村、联系村,与困难户“同进一家门、同说一家话、同吃一锅饭”,是南屏乡党委推进“五好”服务型乡镇创建,深化“联村联户联心”工作的一项载体。
几分钟后,面条出锅了。邵兴钱像主人一样,先给大家盛了一碗,然后才轮到自己。郑泽林端起碗笑着说:“没事常来,多一个人吃饭热闹,我和你阿姨也开心。”
几个人围着桌子,像一家人一样聊开了。吃饭间,郑泽林提起邵兴钱连劝带催、帮他联系做白内障手术的事,依然感动不已,说比孩子还关心自己。
“现在挺好,没有你我这双眼睛可能早就瞎了……就是今年的油菜花种植补贴还没发下来,不知乡里什么时候能发?”邵兴钱听了,赶紧将这件事记到了本子上。
“现在一些干部,特别是少数年轻干部,有事才会去村里,和村民的感情比较浅,工作作风有些淡化。”南屏乡党委委员王绍沪说,从去年8月开始,乡里鼓励乡干部每月至少一次,到贫困村民家“蹭”饭,“农户家做什么吃什么,不能增加乡亲们的负担,通过‘蹭’饭,要‘蹭’出感情,‘蹭’出村情,‘蹭’出人情,‘蹭’出真情。”
“蹭”饭也要记得“还”。“在村民家里吃过饭后,我们会在心里记一本‘账’。在过年过节或合适的时候,我们会送去食用油和猪肉,这样就巧妙地付了饭钱。”年轻干部戴敏敏一度很苦恼,不知道怎么和村民交心,自从在部分村民家里“蹭”过饭后,她发现村民现在有什么事都会去找她商量,“只有与群众感情合到一块,你才进得了他们的灶膛,他们才肯与你拉家常,掏心窝子。同吃一锅饭,村民就把你当成了自家人。”
听乡干部说,曾有个年轻干部基层经验少,对村里的群众不熟悉,与群众说话沉不下心,无法说到一块,没有“蹭”到饭,结果饿了一下午。
乡里自办的小报上专门开辟有《“蹭”饭日记》专版,每个月都会刊登三四篇驻村干部的“蹭”饭日记。小报版面设计灵活,其中有一副对联分外醒目,上联是“下村入户‘蹭’饭”,下联是“同凳连心亲民”,横批是“餐中有责”。
“蹭”饭,也让南屏乡成为天台县最早顺利完成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乡镇。那段时间,乡里干部有意识地组织了几次“蹭”饭,吃饭中,村民也介绍了一些村里的真实情况。“这样我们就能及时掌握、排查难点。”王绍沪说。
乡党委书记曹洁华说:“‘蹭’饭只是一种载体,我们鼓励乡干部到农户家‘蹭’饭,目的就是走群众路线,让干部把群众当家人,群众也把干部当家人,拉近距离,增进感情,推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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