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高干”亲属、开豪车住洋房、出手阔气大方……借助这些迷惑手段,湖北一名女子以帮助调动工作为由,骗取“活动费”或理财资金,总额达500多万元。近期,这名女子因涉嫌诈骗罪被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介绍,42岁的湖北籍女子刘某,2001年就因合同诈骗被判10年有期徒刑。出狱后,刘某换用化名从事沉香生意。2012年,刘某在朋友同学聚会上结识吕某、翁某与向某。席间刘某故意“透露”自己在北京与湖北背景深厚,爷爷和叔叔都是“高干”。
听到吕某谈及自己工作安置问题,刘某主动提出有关系能帮忙,但需要经费“活动”。吕某先后分四次给她54万元现金。面对吕某的催问,刘某便找人制作“湖北省银监局办公专用章”、“湖北省银监局人事处”等假公章,并在打印店制作“报到通知书”、“人事任命通知”等假文书,告之安置事情已办妥,等通知就上班。
随后,刘某还找人冒充湖北银监局人事处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吕某推迟报到,等待再次通知。借助类似手段,刘某还骗取到想调动工作的翁某20万元。为稳住当事人,刘某甚至拿给翁某1万元,称虽然他还没正式报道,但新单位已列支每月5000元工资给他。
据介绍,刘某此后还以筹备投资公司,可提供月利率2.5%的高额理财存款为由,骗取吕某、翁某与向某三人共500多万元。尽管刘某曾以分红名义向三人“返息”,但还是被当事人发现后报案。刘某交代称,她骗取的资金并未用于投资理财,大多用于还债、炒股、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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