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塞县四个尿毒症家庭用假发票骗取医保事件近日引发各方关注。面对巨额医疗费,四家患尿毒症家庭购买假发票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患者费用补助共计40多万元。记者调查发现,这一事件凸显基层医保一大病救治力量有限、二审核存在薄弱环节两大难题。
据安塞县检察院消息,2011年,家住延安市安塞县的曹某的儿子不幸患上了尿毒症,曹某家以务农为生,本来家境不富裕,面对换肾手术100多万元的巨额医疗费,四处举债。2011年7月的一天,曹某在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给其儿子治病期间,无意间看到办理假发票的小广告,通过电话联系到一个自称“王鹏”的人,花费500-1000元不等的价格,以儿子曹小某的名义购买了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虚假医疗发票7张,在安塞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报销了相关医疗费用。
初次诈骗得手后,曹某随后购买了西安西京医院虚假医疗发票及相关住院信息资料,多次在其老家安塞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予以报销,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患者费用补助共计20多万元,骗取的所有费用都用于其儿子后期治疗。其女婿韩某在明知是假医疗发票的前提下,去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帮助岳父曹某办理报销事宜。
采取同样手段,安塞籍农民罗某,李某、白某忠,白某宁等四人从2011年至2012年,先后在安塞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共计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患者费用23万多元。案件经公安机关再次侦查,安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诉后,近日,安塞县人民法院依法分别作出判决。
审判机关认为,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购买伪造的住院资料及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票据,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患者费用补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6名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骗取的款项全部用于治疗,并非挥霍浪费,故对6被告从轻处罚。判处曹某等6人有期徒刑五年、三年不等,并处罚金,骗取医疗补偿款全部予以追缴。判决书下达后,六人均未上诉。
记者从安塞县政府了解到,关于换肾的医疗补助标准,陕西省各地并不一致。2013年安塞县已将此项补助标准调整至最高17万元。但如果实行换肾手术,每位患者实际至少需要100多万元,因此补助的金额也是相对有限的,仍需自费承担大部分医疗费用。
安塞县合疗办负责人表示,虽然有严格把关程序,但是基层单位对假发票的鉴别技术手段有限,目前只能依靠纸质薄厚、手感及肉眼观察鉴别。有一些假发票经鉴别后会被拒绝报销,但如果仿真度高的就难以鉴别。
对此,专家指出,国家应尽快建立重特大疾病国家“兜底”制度,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加大投入,解决大病医保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同时,实现医保基金社会化管理,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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