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无鱼”是近年全省海洋捕捞业面临的困境,而过度捕捞和环境污染则是渔业枯竭的两大元凶。为改变这一窘境,日前,农业部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相继发文,通过控制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和清理禁用渔具等行动,遏制过度捕捞。
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从4月6日起,我市开始了规范海洋捕捞渔具的工作。目前这一工作已进入到第二阶段,从5月1日起,全市开始了禁用渔具严打及调查摸排工作。据悉,这也是近年来我市首次对捕捞渔具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我市渔具参照东海区标准执行
最晚6月1日前要整改完成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范围包括海上、滩涂、港口以及渔船携带、使用渔具的网目情况。在第一阶段,市海洋与渔业局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并召集全市捕捞许可和执法人员,举办实施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相关业务培训班。
“我市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主要参照东海区的标准,严打和排查工作从5月1日开始。”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支队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使用电脉冲、地笼网、多层囊网拖网、密眼衬网等禁用渔具的行为,将受到严打。不过,他同时表示,由于我市并没有此类渔具的专业加工厂,渔民一般都是购买材料自己加工,或者通过多种渠道从外地购进,所以在源头控制上存在一定难度。
“因此,在伏休全面开始前,各地方执法机构将发动镇、村干部、渔业公司协助进行排查,对本地捕捞渔具的基本情况进行排查。”该名工作人员说,各地渔业部门将对不符合最小网目尺寸规定网具的渔船发放整改通知书,并限其在今年6月1日前完成整改。
使用违规渔具将被处罚
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
根据方案要求,制造、维修、销售不符合规格标准渔具的单位和个人,除了被没收违法所得和渔具外,还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电脉冲、地笼网、多层囊网拖网、密眼衬网等禁用渔具,依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一旦查获全部没收。”该名工作人员称。
“如果使用这些渔具进行生产作业,还将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同时严格按农业部《通告》要求扣除全部或部分当年的渔业油价补助资金。”这名工作人员称,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渔具进行捕捞生产的也按照《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在严打和摸排之后,此次行动将进入第三阶段。从6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把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保持违规渔具清理高压态势,进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在第三阶段,各县(市、区)渔业执法机构对各自的港口航道、近岸滩涂及附近生产区域、毗邻的禁渔区线内海域及其他重点海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行动。”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一阶段将集中对使用禁用渔具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查处使用电脉冲、多层囊网、密眼衬网、地笼网等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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