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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债主”彰显人性温暖
2014年04月29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借出去50万元,收回来却只有13万元,这不收利息也就算了,怎么连本金都缩水了呢?原来,债主上门要债,才发现昔日借钱的老伙计老邱已经撒手人寰,只剩下孤儿寡母,顿生恻隐之心,主动减免了37万余元债务。在广东韶关市乐昌法院的调解下,一起案件有了一个温暖的结局。(4月28日《新快报》)

  不论是在传统的道德规范中,还是在现代的契约精神里,欠债还钱都具有正当性。然而,面对一个不幸的家庭,“良心债主”从悲悯和宽容的角度出发,主动减免了债务。人性的闪光,不仅没有损伤契约精神,反而让社会生活更加温暖,让人与人之间在利益关系之外,多了一些人情味。

  从法律上看,这对孤儿寡母作为老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承担债务偿还责任。这边厢,是一视同仁、不讲情面的制度;那边厢,是扶危济困、体恤弱小的人性,究竟应该何去何从?面对上门催债的债主,邱太太并没有以“人死债消”为借口进行逃避,而是从诚信意识出发选择“认账”。债主感动于邱太太的担当,对其家中遭遇的变故也十分同情,最终只收回了13万元欠款应急。

  文化学者余秋雨先生在《抱愧山西》一文中,以史料为基础,对山西商人的信义精神做出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描述:一个店欠了另一个店千元现洋后实在无力偿还,借出店为了照顾借入店的自尊心,就让它象征性地还了一把斧头、一个箩筐,哈哈一笑也算了事。

  大智若愚,大道若朴。在“制度至上”大行其道的今天,那些朴素的人性,通常被遗忘、被忽视。邱太太对债务的担当,“良心债主”对债务人遭遇的同情,都让我们见识了人性的闪光。由此观之,公共生活的尽善尽美,既需要基础秩序的恢复与重建,也离不开人性的支撑。人性力量的回归与增强,才会让公共生活回暖与增温。

  美国哲学家梭罗曾说,“我们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公民”。只有当个体的人性价值得到充分的重视,公共秩序和社会文明才会得到坚固的支撑。在规则与权利意识深入人心的当下,“良心债主”在制度和人性之间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却让人感动不已的决定,实现了制度和人性的平衡。从这个角度上说,这起案件不仅是债主和债务人家属诚信互动的过程,也是制度和人性兼容并包的过程,让我们见识了法律的温情和人性的良善。

来源: 长沙晚报  作者: 杨朝清  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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