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不到位“管家”变“鸡肋”
近日,南宁市撤销90家物业公司从业资格,引发了市民对“物业服务”的热议,怎样的物业会成为吐槽对象?如何提升服务,做好业主“管家”,消除业主和物业间的矛盾?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90家物业公司被“下课”
“脏乱差”引业主吐槽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撤销90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这批企业将不得再从事物业服务工作。其中9家为2013年“十差”物业,大多存在不配合居住区综合整治的相关工作、所管小区存在“脏乱差”现象、不配合整改等问题。
南宁市衡阳东路某小区业主韦敏力向记者反映:“前阵子放在家门口走廊上的电动车被偷、房门的锁被撬,小区就一楼电梯口有摄像头,只拍到嫌疑人的背影,至今难破案,我向物业反映,他们却一味推卸责任说业主不锁车。但是,安全漏洞摆在那儿,锁车了也会被偷!”她气愤地说,除了安全问题,小区卫生也堪忧。自从2012年交房以来,鼠患不断,晚上垃圾桶旁满地硕鼠乱窜,常常吓得小孩哇哇叫。
居住在南宁市长湖路一老小区的覃雪雁告诉记者,由于车位有限,小区占路停车的现象严重,物业熟视无睹,有几次她的车被乱停的车挡住,开都开不出来。
部分物业企业“短视”
业主“各扫门前雪”陷被动
事实上,从成立之初到现在,与业主生活息息相关的小区物业管理一直是一个争议不断的话题。
广西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专家成员、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粟勤生认为,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种种纠纷,既有法律规定比较滞后等原因,也有物业市场主体各方的主观原因。
粟勤生分析称,从物业企业方面来说,没有处理好企业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的关系,存在急功近利甚至“捞一把算一把”的思想。从业主的角度来看,是小区财产的主人,在物业管理中占主导地位,享有选择权、知情权、监督权等一系列法律赋予的权利。但现实中很多业主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关心自己专有部分的权益是否受到损害,对共有权、共同管理权方面缺乏足够主动性和积极性;再加上开发商遗留问题、建管不分、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等等各方面的原因合在一起导致物业管理问题丛生。
物业提升服务当好“管家”
业主强化意识做好“主人”
怎样的物业服务能让业主满意,如何消除业主与物业的矛盾,成为各方关心的话题。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保利凤翔小区的广西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梁献华认为,归结起来物业本意是管理,实际是服务。两者是合二为一的关系。
记者了解到,保利凤翔小区成立时的物业部门现在改名叫服务中心。小区物业服务上有硬性规定,配套的设施设备要进一步去完善、调整,必须要达到95%以上的正常运行。针对客服、秩序、工程、园艺、保洁5项内容,物业公司都制定了规章制度,收费多少都有明文规定。公司的质检部门对每一项工作都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作为月、季度的考核指标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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