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微企业减税范围再扩大 预计浙江受惠企业新增2万
日盼夜盼,小微企业最盼减免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自今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扩大到10万元(含1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实际税率仅10%。
本次政策调整后,全省(在国税系统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受惠的企业预计新增近2万户。
算笔账:一季度利润81374元的企业,实际减税12206元
此次减税优惠政策刚一调整,已经有企业享受到了税收减免的优惠。
杭州彖天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典型的小微企业,今年一季度,该企业实现利润81374元。按老政策(应纳税所得额高于6万,只能享受20%优惠税率),企业可以减免所得税4069元:81374*(25%-20%)=4069元。
由于企业满足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万元的条件,可以享受此次所得减半后再享受20%税率。这样企业一季度实际减免所得税12206元,即81374*(25%-10%)=12206元,因为优惠升级,企业多享受减免税8137元。“对于这样的小微企业来说,减税后省下的都是纯利润。”业内人士表示。
据统计,2013年我省税务登记在国税部门的小型微利企业中,有6.5万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企业享受了所得减半再减按20%征税的优惠政策。本次政策调整后,全省在国税系统缴纳所得税的企业中预计新增近2万户企业受惠,这批企业预计减免税款近1.5亿元。
我省小微企业,去年减免税款5.75亿元
在中小企业众多的浙江,小微企业的份量不容小觑。
2013年我省税务登记在国税部门的小型微利企业有21万户,其中10.5万户企业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减免税款5.75亿元,户均减免税款5476元。根据最新一次统计,这些小微企业户均资产260万元,户均解决就业31人,一共吸纳了650多万人就业。
“随着各项成本的上涨,小微企业的利润空间不断被压缩,很多企业经营困难重重。把更多的小微企业纳入享受减免税范围,帮助他们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意义非常重大。”省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小微企业减税是激活实体经济第一步。其次,小微企业发展好了,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就业就稳定了。虽然减免税款不大,但是覆盖面广。
省国税相关人士表示,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给力,不仅对现有企业有作用,还能鼓励创业和推进全省个转企。很多对创业犹豫的人看到小微企业减免税,门槛降低了,就下决心创业或者转成企业。这样有更多小微企业出现,增加就业岗位。在经济趋缓的情况下,更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
享受税收优惠,需符合三个条件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需要符合三个条件:小型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一定标准(即微利)、属于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
“小型企业”的界定,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业企业需满足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和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条件;其他企业需满足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和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条件。
“微利”中的“利”指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为“微利”,可以享受减按20%征税的优惠政策。对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一定标准(2014年起这一标准是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所得减半再减按20%征税的优惠政策。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分享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