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去年6月1日,我在大溪明德路的一家珠宝店购买了一只钻戒,价值15800元。戒指中间镶嵌一颗0.534克拉主钻,是经典的四爪固定型。怀孕后期,我手指浮肿,戒指摘不下来,所以就一直戴在手上。今年3月中下旬,我发现戒指上的钻石不见了。
戒指购买时间还不到一年,实际佩戴时间只有半年,钻石就丢了,肯定是戒指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应该要承担责任。
珠宝店金老板:我看过她的戒指,戒环上的2个爪子明显歪了,很可能是4个爪子不平衡导致钻石脱落,而这是由于消费者佩戴方式不当造成的,与戒指的质量无关,不应该让店家负责。
如果钻石还在李女士手上,我们可以免费维修,但现在钻石已丢,按照成本价也得12000元。建议她购买裸钻,我们免费提供镶嵌服务。
市消保委大溪分会:钻石脱落,可能是消费者佩戴不当,也可能是产品本身存在问题。我市目前还没有专业的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产品检验中心。另外,鉴定机构一般只能出具一份对商品现状基本情况的描述,很难给出一个结论性的判定。我们建议消费者、商家和厂家三方最好能协商解决。
另外,提醒大家平时洗衣服、睡觉时最好把钻戒摘下来,并随时注意观察戒指有无变形。怀孕期间的女性朋友最好不要佩戴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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