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民陈女士住在三门县浦坝港镇海山村某单位的旧房,现在这块土地要造养老院,房子要被拆除。但有关部门未给我和其他住户安排住处,我们面临无处居住的困境,寻求帮助。
盐场改制留下的老房子,说拆就拆了
4月9日,记者赶到三门县浦坝港镇海山村,随陈女士走到村中一排旧屋前,旧屋已经拆掉数间,边上搭着一个简易工棚,附近一台打桩机正在工作。
陈女士介绍,自己和父辈都是原先三门盐场的职工,后来盐场改制,改制后大多职工无处居住,盐场就将这排房子用来安置职工。“当时场里的意思,是让我们一直住下去。”陈女士说,“这里安置的职工大概有20多户。”
记者看到,这排房子大都房门紧锁,里头留着一些积满灰尘的老家具和旧物件,看上去无人居住。对此,陈女士说,盐场改制后,职工各自外出谋生,只有逢年过节回来这里居住,目前依旧居住的,还有三四户老人家。
陈女士告诉记者,前不久,县里将这块土地划给海山村盖办公楼。村里直接来拆房子,将留在这里的家具都搬到了附近的大厂房。
说拆就拆,还住着的老职工怎么办?
同是原盐场职工的林德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文件,是三门县人民政府于2002年下发的,内容为政府关于三门盐场转制方案的批复。其中关于职工的安置办法,分别按照每位职工的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年计发安置费进行安置,每人每年为500元。实施安置后,所有被安置职工均已置换了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对于企业“买断工龄”的安置方法,林德祖等人颇有怨言。“盐场是几代人共同奋斗的地方,虽然改制了,至少该给老职工留个住的地方。大多职工都是非农户口,在老家享受不到原有待遇,改制后在外面又买不起房子,指望着回这里养老,现在说拆就拆,让这些老职工怎么办呢?”林德祖说。
记者了解到,原三门盐场改制后,在附近建了安置小区。但陈女士说,自己虽然在小区里买了房子,但这是给儿子结婚用的,自己老两口总不能与孩子挤在一起,只能回这里的老房子住。
管理部门:2008年已建小区安置老职工
记者采访了三门滨海工贸置业有限公司经理余继明(原盐场负责人),了解到陈女士所说旧房一事的始末。
余继明介绍,这些旧房并不是给盐场职工的安置房,土地原是盐场所有,盐场改制后,县政府将其收回,并划拨给沿赤乡政府(现已并入浦坝港镇)。因为沿赤乡在开发过程中使用了海山村的土地,这块盐场旧地,以土地置换的形式还给海山村,用来建设村办公楼和老人活动中心。目前仍留居老房子里的老人,镇里已对其作了安置,并将其余职工所留的家具等物件转移到厂房。
至于原盐场职工,余继明解释,并非没有对其进行安置,在2008年建造安置小区时,以不到2000元每平米的价格,优先出售给盐场职工。这些职工来自台州各地,当时大多已回老家再就业,为征求他们在此买房的意愿,工作人员都将挂号信寄到他们手中。“当然仍有一部分职工买不起或不愿买安置房,但也不能因此将老房所在的土地浪费了。”余继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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