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胭镧
民间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发生在陈晓会和其公婆之间的赔偿金纠纷一案,在天台县人民法院纠葛了整整3年。
一边是孤儿寡母无依无靠、贫病交加急需用钱;一边是公公婆婆东躲西藏、拒不还钱。直到面临刑责,才在独占赔偿金3年之后,偿还了其中的大部分,但终究因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且超过规定的执行时限,公婆二人双双获刑。
法院判决偿还赔偿金
公婆拒不执行
天台县三合镇的陈晓会一家,因为丈夫的突然意外身亡,引发了她与公婆之间的一连串矛盾,其中最激烈的争端就是,公婆强行占有了依法应属于陈晓会及其女儿的20多万元赔偿金。
为了促成此事尽快解决,从2012年12月14日至2013年3月18日,本报对此事进行了连续3个月的追踪报道。
而在本报开始报道此事之前,早在2012年4月10日,天台县人民法院就采取了直接送达的方式,向陈晓会公婆发出了有关立即偿还赔偿金的执行通知书,但此时其家中无人签收。此后执行法官用电话联系到陈晓会公公许式国本人,让他领取执行通知书,许式国以在外务工为由拒绝回来。
最后,法院只好采取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公告送达的时间是2012年6月14日,公告60日满即视为送达。
2012年9月25日,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再次到二人住处贴曝光公告,联系二人被拒。2012年12月28日,法院执行局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
此后,本报对此事进行了3次连续报道,引起不少读者强烈反响。2013年1月21日,天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许式国司法拘留15日。10天后,法院又依法对许式国和郑敏燕夫妇司法拘留15日。
一直到2013年2月5日,因为两人依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且法院经多方证实,其二人有偿还能力,随后公安机关对二人进行了刑事拘留。
拖延执行法律判决
公婆二人双双获刑
在天台县司法机关的重重压力之下,因为惧怕刑罚处罚,在2013年3月12日,公婆二人终于将大部分赔偿金返还给媳妇陈晓会。
而此时,距离法院判决中规定的执行时限,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也因此,天台县人民法院负责此案的法官表示:“二人的行为在此前已经具备‘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主客观要件,偿还赔偿金的行为只能作为量刑轻重的一个考虑因素,并不影响其构罪与否。”
经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和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等程序后,今年3月26日,法院最终作出宣判:二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我不把钱给儿媳妇,是怕她把孙女送人以后再嫁给别人,我没想到这是犯罪……”面对法院生效判决,年近六旬的许式国和郑敏燕两夫妇,直到站在法院刑庭的被告席上,才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据调查,此前经法院多次通知执行,许式国、郑敏燕都置若罔闻,在此期间,他们在取得他人归还借款,明明具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仍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此案的承办法官表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一种妨碍司法的犯罪行为,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希望通过本案的审结,也给那些漠视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试图通过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等行为来逃避法律确定义务的‘老赖’敲响警钟。”承办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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