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埠头镇十都英三村老年活动中心建好数月
却因外墙偷工减料导致工程款纠纷
近日,仙居应先生致电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反映:埠头镇十都英三村的村办公楼交由承包商建设,承包商未按协议规定建房,因此与村委产生工程款纠纷,就用青砖将办公楼封闭不让使用。而这个办公楼主要是给村里老人作活动中心用,眼看投入使用遥遥无期,村民们心急如焚。
新楼建好后,承建人打砖墙堵住了门
昨日,记者赶赴仙居县埠头镇十都英三村,在村里几名老人的带领下,找到了该村刚落成的办公楼。村民应荣杜介绍,这幢楼主要是给村里的老人作活动中心用的。
记者看到,新楼白墙红砖,共有5间,四周还散落着建筑废料。从打开的窗户中可以看到,里头电灯、电扇都已装好,墙面也已粉刷,应该已经完工。但是活动中心前后左右4扇大门,全都被砖块砌成的矮墙封住。墙高1米左右,墙内的房门,也都关闭着。
应先生告诉记者,这块地原先是村里的猪舍,属于集体土地。得知要建活动中心造福老人,村民们都挺支持,但是房子建成后,村里的老人一天也未使用。去年农历大年三十那天,因为与村里结算工程款时发生纠纷,承建方将门堵住,至今已有两个多月。
村两委:外墙偷工减料,应少付几万元
村里的老人应田明介绍,承包建设这幢楼的是本村村民应坚彪,原本整个工程包括材料和人工费等加起来,报价120万元,村两委没同意,后来决定由村里自行购买材料,应坚彪则承包建筑工时部分。
记者在应先生提供的承包合同复印件上看到,工程款为每平方米350元,建筑样式参照西亚村(也属埠头镇,记者注)办公楼,工期从2013年7月5日到12月20日,逾期每天罚款1万元。另外,合同上还规定,完工一层付一半工程款,合同双方都有签名或盖章。至于剩下的一半工程款,记者询问得知,由政府“一事一议”项目补助款申请下来后再结清。
应先生告诉记者,按照合同规定,活动中心外墙应该与西亚村办公楼一样,用瓷砖装饰,而不是仅用涂料刷白。这一项区别,将造价降下了三四万元,应从工程款中扣去。
随后,应先生也带着记者去西亚村办公楼前,核实了外墙装饰有差异的说法。“活动中心有700多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50元算,工程款本该是25万元多,但因外墙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该付承包方22万元左右。”应先生说。
记者通过其他村民了解到,因为村里缺少集体资金,去年年底,村里付给应坚彪9万元工程款,并打算再付2万元,也就是凑够工程款的一半,让应坚彪交房。但对方并不接受,认为还少2万元,并将活动中心封闭。
承包方:年底不结工资,工人才堵门
为了核实应先生等人的说法,昨日,记者联系了活动中心承建人应坚彪。应坚彪表示,将活动中心砌墙封闭,并非自己的意思,而是施工的建筑工人所为,原因是村里拖欠他们的工资。
应坚彪介绍,村里并非没有资金,因为建这幢活动中心的钱,由村民应光远垫付了25万元,这笔钱存在镇里。去年年底交房时,自己已经到镇里找领导签了字,领出4万元支票,打算取钱结给工人,但村干部却不肯签字,钱就取不出来。
“大年三十的,工人们领不到工资,一气之下才堵了活动中心。”应坚彪说。
镇政府:双方该消除成见,为民办实事
为此,记者向出资垫付工程款的村民应光远了解情况。应光远称,虽然外墙上的用料与西亚村有所差别,但在建筑面积和楼高等方面拉回来,实际上差价并不太多。
“大家都是一个村的乡亲,没必要将矛盾延续下去。”至于解决办法,应光远表示,希望村两委履行合同上的约定,将4万元工钱先结了,并尽快做好申请报告,好争取镇里的补助款。同时也希望承包方让工人先拆掉堵门的墙,好让村里的老人早日使用。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仙居埠头镇。镇党委书记赵卫杰告诉记者,十都英三村这件事,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一件造福村中百姓的好事,却闹出不必要的矛盾。“目前镇里也正在积极协调,希望双方消除成见,共同为百姓办点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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