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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入选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2014年03月31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日前,台州入选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自此,我市又多了一块国家级的“金招牌”。

  据了解,荣获此项殊荣的全国共有30个城市,其中浙江省有3个,除台州外还有温州和义乌。市商务局综合处处长金渝迦告诉记者,从去年11月起,我市就着手准备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申报,做了许多工作,“拿到这块‘国字号’金招牌不易,却也当之无愧。”

  台州为什么能摘得这块“金招牌”?金渝迦介绍,电商应用的普及深入、网络销售迅速发展、商贸的繁荣和行业平台初步建设都成为台州入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坚实基础。

  据了解,近年来,台州的电商发展势头迅猛,不管是网络零售还是网上消费,数字都很抢眼。市商务局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年,台州网上消费约176.62亿元,同比增长约76.1%;实现网络零售额209.13亿元,同比增长约97.11%,高出全省平均10个百分点。

  目前,我市有淘宝卖家6万多家,“天猫”商家3000多家,从业人员达10万之众。80%以上的规上企业通过电商平台开展业务,70%以上的中小企业已联手阿里巴巴、环球资源等国内大型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捧上“国字号”金招牌”后,台州发展电商的脚步却未停止。

  金渝迦告诉记者,为推进电子商务进一步转型升级,我市制定“三步走”的工作思路。第一阶段是建设一批电子商务园区,引进和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第二阶段是着力推进、构建产业平台,完善基础设施,培育龙头企业;第三阶段是全面提升阶段,全力完善生态体系,建成环境规范完善、高端要素集聚、应用服务领先、支撑体系健全、创新驱动活跃的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城市。

  与此同时,我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本级每年投入3000万元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用于促进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发展。

  为了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去年11月,我市还下发了《台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提出未来5年内,争取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000亿元,网上零售交易额年增长在60%以上,从而实现从网商大市向电商强市的跨越。

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蒋 韵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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