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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前严禁放鞭炮烧纸钱
2014年03月31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昨天,记者从台州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3月29日至4月7日是我市清明禁火时间,我市将严格执行“禁火令”。

  在此期间,我市禁止明火上坟、明火上山和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据了解,从2011年开始,台州除了清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外,还实行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双禁政策”,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在清明节前,我市各级安监、工商、公安、林业等部门将组织力量进行地毯式检查、整顿,对有证经营场所的鞭炮纸钱等物品一律停售、封存;对无证经营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此外,清明小长假期间也将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妨碍公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今年开春以来,台州共发生森林火灾5起、过火面积32.56公顷,受害面积16.49公顷,森林消防形势比较严峻。

  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5起火灾中,查明火灾原因的几起都与祭祀活动有关。

  据了解,为了应对严峻的森林火险,目前我市近160支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应急救援队共4546人,都处于待命状态,村级义务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到岗到点,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反应。

  虽然,市气象部门预计,现在到清明小长假结束,台州的天气雨多晴少,但是天气转晴时,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普遍较高,林区要加强火源管理,市民们也要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

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李 平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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