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或将起草完成并在年内出台实施。这一消息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中引起热议,也迅速引起国内公证行业的强烈反响。
“该条例发布后,可以为公证的法律介入台州不动产登记开创新思路,还能大大减少我市房产交易中纠纷。”台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在预防不动产交易纠纷方面,我市的公证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所谓的不动产登记,顾名思义,是指那些根据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不动产权利和其他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其中,不动产包括了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等。
“国土资源部明确表示,国务院即将于今年6月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其中就包括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和不动产信息平台以及修改相应的不动产登记的单行法。”公证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不动产(房产)实施统一登记,有助于切实保障公民房产交易的安全,减少房产纠纷,还可以使相关部门全面准确了解公民房产拥有情况,遏制一人名下有多套住房现象。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不动产登记一直本着自愿申请登记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建议稿》中提出:“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登记的授权委托书;依照继承或者遗赠,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享有权利的证明;父母之外的人对未成年人享有监护权的证明(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除外)等情况均需要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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