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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杀医案昨二审开庭
2014年03月27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昨天上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去年10月25日的温岭杀医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浙江高院官方微博“之江天平”,对此案开庭审理情况首次进行微博庭审直播。根据“之江天平”发布的消息,经过庭审,审判长最后宣布,将对案件进行评议后,提交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该案另定日期宣判。此前,该案被告人连恩青被一审判处死刑。

  台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12年3月18日至3月26日,连恩青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鼻部手术治疗。因感到术后效果不佳,连恩青多次到医院投诉,并多次到其他医院就医,但均无进展。

  2013年10月25日上午8时20分许,连恩青携带事先准备的榔头和尖刀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医护人员行凶,致1死2伤。经司法鉴定,连恩青作案时意识清晰,作案动机现实,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4年1月27日,台州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连恩青上诉至浙江高院,浙江高院定于2014年3月26日上午9点30分公开开庭审理。

  在昨天上午进行的二审庭审中,被告人连恩青当庭承认持榔头和尖刀杀人的事实。但他对于医疗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对于一审判决书中若干证人的证言有异议,认为他们是在作伪证、撒谎。

  辩护人表示,被告人连恩青在案发时患有精神疾病,认识和控制能力欠缺,因此申请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并依法应对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检方认为,医方不存在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连恩青在案发前两次准备榔头和刀具,杀人想法由来已久并十分坚决,造成一死、一重伤、一轻微伤的严重后果。此外,连恩青在归案后无任何悔罪表现,检方认为一审量刑适当,应维持一审原判。

  由于案情重大,审判长最后宣布,法庭将对被告人连恩青故意杀人一案进行评议后,提交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另定日期宣判。

  记者了解到,从3月25日21时23分发布《微博直播温岭“1025”案二审庭审预告》到昨日13时40分止,共在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上发表微博直播15条,其中200字以上的长微博13条,图片新闻1条。

  台州中院通过微博形式进行的庭审图文直播,吸引了网民参与关注。截至昨日17时,该案的微博庭审直播共转发183条,评论54条,网友评论认同台州中院全新的司法公开方式。

  通讯员王先富潘泓晴摄

 

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李攀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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