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钱生钱别光盯着“高收益” 弄懂风险提示条款
以钱生钱别光盯着“高收益”
面对各种各样的投资陷阱,《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创始人刘彦斌总结了四句话:年年岁岁骗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年年岁岁诈相似,岁岁年年事不同。记者近日就如何防范投资理财陷阱走访了多位理财专家与投资理财者,在众多真实案例中,记者发现,对于投资理财这件事来说,小心谨慎并不是防范陷阱的必杀技,管好自己的贪婪心才是正确理财投资的绝招。
记者调查金融产品真不是一般的商品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有很多读者为本报发来邮件,倾诉了自己在投资理财中遭遇的各种“卖拐”之事。理财专家认为,投资理财类的金融产品与百姓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其他商品有着本质的不同。“人们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购买的是一个关于未来某段时间内的预期与承诺,这个产品的‘质量’行不行?能否赚到钱?购买的时候,是无法得到结果的。所以,金融营销的卖点,我认为只有品牌,除此之外的任何营销,都是策略,也可以说是忽悠。老百姓在选择某款金融理财产品时,要更多的关注未来的预设与定量,而不是宣传词。”
专业知识匮乏导致被忽悠
记者在小白楼商业区进行街头随访时发现,很多人都表示,因为对这项专业知识的匮乏,导致很容易被销售人员忽悠。45岁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作为普通工薪族,本身获取信息的渠道就偏窄,在投资理财时特别容易被绕懵。“我和我身边的朋友,甭看嘴里成天念叨股票、基金、外汇等,但你要问谁真懂?估计谁都不敢说自己是真懂。”私企老板穆先生则认为,在投资理财领域,人们是缺乏正规专业性教育的。“我在美国看到的证券投资咨询行业的从业人员,都是素质特别高的人,也基本没有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对投资咨询从业者来说,必须要精通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然后能够结合上市公司所在的行业的基本面以及成长性,做出一个较为合理的投资判断,这对学识水平的要求不言而喻。可现在我们接触到的投资咨询顾问有很多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券商为了节约人力成本就让这些年轻人为我们提供专业股票投资分析服务。显然,这些年轻人是干不了这个事的。卖的人经常会跟买的人说‘我们有内幕消息,在我们这炒股肯定能赚钱’,买的人连很多金融专业词语都不懂,于是轻易的就踏进了投资‘陷阱’。”
深度采访口头承诺难兑现
家住河西区的范阿姨,在听了几堂免费的投资理财讲座后,对保险感了兴趣。她觉得专家们说的没有错误,人越来越老,精力越来越差,保险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可去年年底,她却因为一份保单损失了不少钱。“2008年,我在某银行网点办理转存业务,银行办公大厅的工作人员向我推介了一份投连险。说是与股票市场紧密挂钩,收益很高,并且工作人员还向我保证,除了每年能返给我不错的收益外,还保证在重大疾病等方面给予保障。”然而没想到的是,去年年底,连续投了5年的投连险的收益率仅为4%,收益还不如银行5年期的定存。范阿姨连声抱怨,这跟当初工作人员讲的年化收益率14%的承诺相距甚远,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转存为5年定期。
“我也不太懂怎么关注账户,按照规定,每年到了时间就去存钱。去年,女儿陪我去缴费的时候,她帮我看了下收益,仅有一两千元的回报,我当时就楞了。这5年中,当初的推销人员卖了保险后,基本上就不再与我联系,每年也没有人告诉我收益情况,咱买个电器还有回访电话呢,买保险压根就没有任何售后服务。”范阿姨的女儿则认为,保险在中国出现的时间还很短,大部分人处于知道保险,但却搞不懂具体是怎么回事的状态。“关键是,几乎每个保险推销员与你讲保险产品的时候,讲的都是收益有多少,保障你的身体、保障你的财产、保障你病了管医……然而,这些人很少会主动跟你讲保险的风险、以及保障的某些限定性条款。即便你问了,他们大多也是含混而过。”
某保险公司投资经理告诉记者,投连险条款中并没有保证收益的规定,客户都是自负盈亏的。“当保户将钱放入投连险的投资账户中,也就是保险公司帮助用户做资产管理,有可能赚,也有可能赔。”
常见陷阱:误导消费者将保单视同存款;收益率被人为放大;口头承诺多,过后全不认;霸王条款多;概念险噱头足意义不大,难界定难赔偿。
银行理财机构正规不代表保证收益
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日益火爆,而记者也发现,有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被宣传成年化收益率18%至24%,有的甚至还加以100%本息保障的宣传。许多投资者反映,他们在银行办业务时,常常被销售人员鼓动,购买了所谓的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可到期以后才发现,实际收益根本达不到销售人员所说的水平。精明的王彤是位销售总监,善于算账。他认为,各种银行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是不是真的合适,要具体产品具体分析。“除了购买一年期的理财产品以外,凡是短期的理财产品,比如7天、100天等,一旦产品到期,又没找到适合的下一个产品,中间空余期就只能吃银行的活期利率。那么一年下来,这笔钱的综合年化收益率是不是划算,还真得另说。”去年,他购买了一份为期105天的银行理财产品,工作人员推介时口头承诺年化收益率为6.10%。
“投进去十万元,签订了合同。等我得空的时候,细读合同才发现,里面清清楚楚写着: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6.10%,超出最高年化收益率部分的收益作为银行的投资管理费。”王彤后来才了解到,这原来就是银行惯用的“风险选择性忽略”。“不仅销售人员在售卖过程中甚少谈及产品风险,即便是在宣传资料中,风险提示部分通常也不醒目。”
常见陷阱:警惕宣传误导、警惕搞不懂的专业术语、看懂风险评估,跟进投资信息。
买房置业大手笔三大陷阱难防范
北京房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志表示,现在房价的变化趋势是一条有一定斜度的向上曲线。从这个角度说,买房越早越合适。王先生坦言自己不太懂投资,也没时间和精力搞懂现在繁杂的各种投资渠道与产品,所以他喜欢按照老一辈人的理念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老一辈人就爱买房置业,我现在也喜欢。市里贵的买不起,我就买四郊五县的。甭管金融市场如何变化,好歹我手里还有实实在在的房子。”
前年,王先生看上了城市新区的某楼盘,虽然定位于酒店式公寓,但售楼小姐信誓旦旦的保障,到时候水、电、煤气全部按照民用价格收取。两年过去,期房终成现房,王先生惊讶的发现,原先承诺的民用价格全部作废,电是商业价格的转供电,这让他难以接受。整个小区的业主也难以认同,业主们组织了多次大规模的维权行动,也难以见效。不仅说好的用电价格变了,就连承诺的“精装修”也变成了豆腐渣工程。“这不就是虚假宣传嘛!售楼员所有的口头承诺,即便你有录音,开发商也不承认。而且,我去收房的时候,开发商在流程上耍手段,让我们先交钱、拿钥匙,完成收房手续后,然后才能验房。因为‘精装修’不合格,物业派师傅跟着我们一起验房,说是哪有问题,师傅记录,回头给修。我后来一打听才明白,这字真不是随意签的,因为购房者一旦签了收楼手续,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就表示对楼盘质量认可,这样对购房者利益就会有巨大损害。”在采访的最后,王先生告诉记者,自从让业主来收房以后,原先的样板间就被拆除了,但仅从视觉上,王先生就感觉到房屋面积绝没有样板间大。“很明显,样板间的面积被开发商故意做大了一点,哪个消费者会丈量样板间呢!”
常见陷阱:宣传玩猫腻、交房玩手段,样板间玩面积差。
律师支招注意两点理财无忧
首先,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如果该承诺是您购买商品的主要原因,那么您可以要求商家作出书面承诺。具体来看,在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时候,销售人员往往为了提高业绩,会作出许多其无把握达成或者根本无法达成的承诺。比如上述所讲的酒店式公寓的水、电、煤气全部按照民用价格收取的承诺。这样的承诺就属于很难实现的。如果您轻信了该承诺,又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其他约定条款中予以注明。那么消费者就要面临上述那位先生的处境。如果在合同中对该承诺作出了书面约定。在商家无法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的时候,消费者可以按照《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商家提出索赔或者要求退回购房款并支付利息。其次,消费者在进行投资、消费的时候,要持着审慎的态度,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要轻易做出妥协。往往消费者在听到销售人员做出承诺的时候,心里也是有所怀疑的。只是在销售人员的一再保证和自己的侥幸心理的作用下,做出了妥协的决定,从而加大了自己的投资和消费风险。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坚持自己的立场。把不懂的条款弄清楚,把口头的承诺全部落在书面上并加盖印章,为今后消费者维权打下坚实的基础。如果对方坚持不出书面的材料,那么消费者就要对您的这项投资或消费作出重新评估,从而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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