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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偷也不抢 却因合卖赃物被拘捕
2014年03月10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爸爸,我要找奶奶抱抱。”3月6日上午,在温岭松门派出所值班室内,一名小女孩不停地哭喊着。小女孩要找的奶奶就是张某,10天前因涉嫌收购、销售赃物罪,被民警抓获。

  52袋大米一夜间不翼而飞

  2月25日早上6时许,在松门镇第二商场经营米面食用油生意的朱先生到松门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店内的52袋大米、10桶食用油一夜间全不见了,柜台里的300多元也没了,损失约4000余元。

  52袋大米足足有1000多斤,这么一大批货物是怎样偷运出去的呢?民警调取食品店周围路段的监控录像,经过一个上午的反复排查,发现当天凌晨1时30分许,有一辆黄包车运着大米往沿海路方向驶去。

  当天中午12点,视频中的黄包车被民警锁定,但车主称黄包车已租给别人。民警通过车主找到了黄包车夫李某,并询问其在凌晨1时许是否有帮人运货。李某很快承认,并交代将大米和食用油运到了沿海路的一家民房里。

  黄包车夫找到收购人

  当天下午2点,在黄包车夫李某的带领下,民警在沿海路一家民房内找到了收购大米的张某,并在其后屋内发现还未转卖的1包大米和2桶食用油。

  张某今年53岁,是江苏人,但已在温岭生活多年,一直从事各种货品的中介转卖生意。在证据面前,张某承认自己于凌晨1点多,收购了50多袋大米和10桶食用油,并交代这车货是江苏男子倪某卖给她的。当民警要将其带回派出所时,张某竟激动地反问民警:“我不偷也不抢,是花钱买的,这也犯法吗?”

  张某明知倪某深夜送来的货物无发票,来路不正,仍然以低价予以收购,并将所购赃物隔天卖给小超市,已涉嫌收购、销售赃物罪。

  在派出所里,张某交代,自己和倪某谈好价格,大米1.5元/斤,食用油30元/桶,并告诉他钱要等第二天货物卖掉后才给他。

  得知这一线索后,民警顺藤摸瓜,让张某打电话约倪某到沿海路的家中收赃款。当天下午4时许,倪某落网。

  因贪小便宜结果被刑拘

  在深入调查中民警发现,张某和倪某并不是第一次合作。今年2月6日,倪某曾撬门入室盗窃走松门镇狮子巷某仓库内的300只鸡蛋、10框鸭蛋,以及一辆自行车,物品总价值3500元。当时倪某也是低价将这些赃物卖给了张某。

  张某说,虽然觉得倪某的货物来路不明,但是价格却很低,这样一转卖来钱更快。正是因为第一次尝到了甜头,所以当倪某拉着大米和食用油再次找到她时,张某才毫不犹豫地收购。

  如今,在看守所内的张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原本她可以好好地做点小生意,享受天伦之乐,却因为贪小便宜走了歪路。

  目前,张某和倪某均已被依法刑拘。

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记者 陈赛 通讯员 陈淑倩  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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