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2月24日讯(记者金子琳通讯员朱凌云) 2月24日中午,温岭市城西街道吴岙村农妇陈某和石某为村头摆摊卖菜发生纠纷,两妇女互不相让,从谩骂发展到打架。城西派出所民警林刚接到报警,赶到现场,陈某和石某主动要求到派出所接受调解。
在派出所调解室里,林刚将派出所聘请的来自各村区20多名调解向她俩作了介绍,要求她俩自选调解员,两人选择了邻村吴山村有一定威望的调解员童岳琴做“和事佬”参与调解,老童接到林刚的电话,很快赶到派出所。经过近2个小时的工作,他俩成功调解了陈某和石某的纠纷,两人对自己的行为认了错,并互相道了歉。
纠纷由谁来调解,当事人可以自已选择。温岭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积极推行阳光调解法,村民和外来民工之间发生纠纷,可自选辖区内有威信的村民调解员调解,让调解在“阳光”下进行。
作为城市工业新城和城市新区的城西街道,地域的特殊性和城区建设快速发展导致村民建房用地、出租私房等矛盾纠纷时有出现。由于大多数调解员本身也是土生土长,村民难免会质疑他们调解立场的公正性,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引发吵闹和上访事件。
“上医院看病可以自主选择信任的医生,调解纠纷为什么不可以自己选择调解员?我们将辖区20多名调解员的信息公开,当事人可以选择同村的调解员调解,也可以避嫌从其他村选择,甚至可以邀请数名调解员组成合议庭前来坐堂问诊。”城西派出所所长陈正广介绍。
同时,该所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聘请了在村民中有威望懂法律熟民俗的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加入调解队伍。针对一些特定纠纷,还邀请土管林业部门的业务行家加入。“调解人员的选定公开和调解过程的公开,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调解在阳光下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宅前村调解员彭桂民说。
自2013年10月,该所推行有纠纷可自选“和事佬”调解以来,有纠纷的当事人自选调解员调解达42次,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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