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爆料,一个30岁出头的小伙子抢游玩的单身女子的金项链,结果只能锒铛入狱。
据网友介绍,这小伙子姓郭,2012年3月曾因抢夺罪被温岭法院判了8个月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没几个月,郭某竟又“重操旧业”。
2012年11月的一个下午,郭某窜至三门县海游镇北山公园伺机作案,看见游客蒋小姐戴着一根黄金项链后,便尾随其后。郭某见四下无人,冲上去用手勒住蒋某的脖子,并用另一只手扯下蒋某脖子上的金项链。项链被扯断后,郭某抢走其中一段项链后逃跑。经鉴定,被抢走的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2530元。
尝到甜头的郭某如法炮制。2013年10月的一天,郭某在三门北山公园蹲点时,看到游客张女士脖子上戴着黄金项链,便用相同的方法扯去张某脖子上的一根金项链及项链上的一块玉如意吊坠。当张女士受到惊吓反抗时,郭某还将她推下山路边。
最近,在被警察抓获后,郭某还交代了曾在温岭抢夺过一个正在洗衣服的老太太的金耳环。郭某辩称自己是受生活所迫才会去抢夺。目前,郭某再次锒铛入狱,被三门法院判了有期徒刑6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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