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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高速交警成功处置一起危化品泄露事故
2014年02月25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通讯员  张韬

  2月22日,台州高速交警会同天台县职能部门,耗时7个多小时,成功处置一起货车翻车而引发的危化品泄露事故。

  事故发生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往台州方向白鹤出口附近。当天14时30分,一辆车牌为赣L21159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并冲破右边护栏后,侧翻于高速公路边坡。

  车上共装载30吨货物,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20桶(主要成分为苯乙烯——低毒、有刺激性气味、易对环境造成污染)。事故导致其中3桶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

  经查,该车辆属于江西省余江县汇通汽贸物流有限公司,驾驶人滕久文;该车及驾驶人没有危化品运输资质。

  事故发生后,台州高速交警部门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天台县安监、公安、环保、卫生、交通运输、应急办等职能部门人员陆续抵达现场,开展事故现场的施救清理工作。

  在事故现场,苯乙烯散发出的浓重的刺激性气味,使在场很多施救人员出现眼痛、流泪和打喷嚏等症状,少数人甚至出现头晕、恶心等较严重情形。

  通过散水、引流等一系列措施,泄漏物得到及时清理和妥善处置,事故车辆所载的不饱和聚酯树脂全部由天台县应急办运输到指定地点存放,未造成环境的大面积污染和破坏。至21时30分,历时近7个小时,现场施救结束,道路恢复正常通行。2月23日上午,天台县环保局对事故现场的污染物进行了再次检查和清理。

  目前,该起事件的后续处罚工作,已移交天台当地相关部门处置。

 

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严鹰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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