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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人有望和“神烦”的垃圾广告们说再见
2014年02月25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原标题:今后市民有望和垃圾短信说拜拜

  代开商业发票、新楼盘促销、商场节庆活动、移民中介、老中医专治不孕不育……

  自从手机普及以来,我们就被各式各样的广告短信和电话所包围,而这中间夹杂着的虚假广告和诈骗信息,更是让人防不胜防。但是今后,这些“神烦”的垃圾广告们,或将得到有效控制。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广告。市民期待新《广告法》

  但担忧新法执行问题

  “刚报完公务员考试第二天,手机就没歇着了,打开一看,满满一排都是公务员培训机构的广告。”家住黄岩的陈小满说,有时候她的手机半夜也能收到几条广告。

  “根据以往的经验,大凡刚刚做了什么事情,就会有相关的广告上门。”陈小满说,这就像是有人在盯着她的一举一动,让她很不舒服。

  椒江的陶女士因为办过不少消费场所的会员卡,所以她经常会收到各种广告信息。“很多我没有消费过的地方也会发短信来,有些信息会被短信过滤软件屏蔽掉,但是我担心有些有用的信息也被过滤,所以还是会一个个翻开再看看,烦啊!”陶女士说。

  此外,还有些市民表示,走到有些固定区域的时候也能收到跟周边产业相关的广告短信。“每次我走到路桥的富仕广场就会收到麻将机的广告,而走到另外一个婚纱店聚集的地方,会收到婚纱广告。这么精准的区域投放,跟运营商估计也有关系。”路桥的林女士说。

  不少市民在得知《草案》将会对手机广告短信进行规范后,都表示很期待。但是也有人担忧,《草案》中的细则规定到了具体执行的时候,是否会遭遇执行难的问题。

  律师认为,好法仍需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和细则做保障

  对于市民的担忧,浙江鲁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高远认为,新法出台必然要面临执行力问题。不过凡事都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要立法的方向是正确的,那么这法律仍然值得赞扬。

  “法律确立了一个正确的标准,拿短信广告为例,无论《草案》能否杜绝短信广告、电话广告的行为出现,但至少确定了在未得到机主同意的情况下,短信广告是违法的。”韩高远说,保障《草案》顺利实施的首要环节就是确立合格的监管部门。

  “我们收到垃圾短信的普遍反映是一笑置之,在接二连三收到时会不胜其烦,而不是选择去投诉。因为我们不清楚这个如何投诉,向谁投诉,电信运营商、公安部门、工商部门,都不具备处理的权利和义务。”韩高远说,在有关单位进行监督后,还需明确具体的处理方法,“如发送多少短信要进行多少处罚,因为短信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又该如何处理。”

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陈林剑  编辑: 王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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