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手机、相机等电子设备的普及,小巧方便的充电宝已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旅行“装备”。然而,近段时间,在台州路桥机场,有些人却被小小的充电宝折腾得够呛——因为托运行李中有充电宝,所以不得不开箱“卸货”。在此,台州路桥机场的工作人员提醒旅客,大部分充电宝可以随身携带但不能托运,额定能量值超标的充电宝严禁登机。
近日,在椒江上班的丁小姐到台州路桥机场乘飞机返乡。谁知她托运的行李中被查出有充电宝。“工作人员告诉我,不能在行李中托运充电宝。我只好翻开打包好的行李查找,折腾了好一会儿,才找出那只充电宝。”
“目前正值春运,客流量比较大。这段时间,这样的情况不少,每天都有四五起。”台州路桥机场安检站一位姓胡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充电宝视同锂电池,严禁旅客在托运的行李中携带,对于随身携带也有明确要求。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值不超过100瓦特小时,块数不超过两块,无需营运人批准;额定能量值在100瓦特小时至160瓦特小时之间的充电宝,登机需经航空公司同意或向机场值机柜台申报;额定能量值超过160瓦特小时的充电宝严禁登机。
那么如何知道自己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值是否超标呢?这位姓胡的负责人称,可以按照容量(Ah)×电压(V)=额定能量(Wh)(电压和容量通常标示在电池上)这个公式计算。比如,一个容量为20000毫安(mAh),即20安时(Ah),电压为4伏(V)的充电宝,额定能量值为20安时×4伏=80瓦特小时,小于100瓦特小时,符合相关规定,可以随身携带登机。
据了解,目前多款市面上常见的充电宝,容量大多在3000到15000毫安之间,个别充电宝容量为20000毫安。而大多数充电宝标示的电压在3至4伏之间,所以大部分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值都是符合国家民航局的规定允许登机的。另外,想提示大家的就是如果没有任何标注的充电宝,将不被允许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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