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备受关注的《台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下简称《实施细则》),标志着自2013年6月调研启动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开始全面实施,进入操作程序。
作为浙江省商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城市,台州在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上以“宽进严管”为核心,并配套有一系列服务举措,旨在推动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建立起和国际高标准投资与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商事登记制度体系。
对于台州超过38万户的市场主体来说,全新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究竟带来哪些变化?
关键词一:宽进
所谓“宽进”,即放宽企业登记注册的条件和准入门槛。此次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宽进”上可谓做足文章,和原有登记制度相比有了重大变化。其中,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登记最为引人关注。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除金融、担保、小额贷款、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等特殊行业外,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含500万)的有限责任公司均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注册资本多少由股东自己约定,并对此负责。“零首付”也能注册成立公司。
改革的另一大亮点则是“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过去涉及前置审批的事项多达270项,改革后,仅保留涉及国家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重大事项的57项作为前置审批,减幅达80%。
台州市红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不满3个月,总经理吴霜刚刚直观地感受了一番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带来的便利——在递交注册申请后的第二天就拿到了营业执照。而她用于注册的经营场所,正是自家的住房,这同样得益于改革后放宽了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就是要还原工商执照本来的面目和功能,去除附加在营业执照上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市工商局副局长毕武告诉记者,改革的“宽进”还体现在放宽经营范围限制,推出“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试行部分商事行为豁免登记制度等。“目的都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和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关键词二:严管
门槛的降低意味着监管责任和力度的提升。信用体系建设,成为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重点监管手段。首当其冲的举措,就是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
《实施细则》要求,商事主体应当于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提交企业年度报告,工商部门不再审查具体内容。年度报告内容公示在台州商事登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由全社会进行监督。工商部门对商事主体提交的年度报告实行抽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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