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为中小微工业企业减负
昨日,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获悉,为减轻中小微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压力,特别是“菲特”台风对我市部分企业造成的损失影响,我市出台了相关规定,对所属期为去年10月和11月这两个月份需要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险”)进行减免,不再需要该企业缴纳社保费。
这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记者了解到,截止去年12月底,全市共减免费用5.993亿元,共有30516家(次)企业受惠。那么哪些中小微工业企业是符合规定的减征对象呢?
市财税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到,这类企业需要既符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又要依法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还要具备受“菲特”台风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有望恢复的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不需要另外办理手续,将由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自动减征。”
企业缴纳的统筹部分不缴纳了,那是不是会影响到参保职工的利益呢?市财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这次规定主要是对企业减负,社会保险费中个人要缴纳的钱仍要缴纳没有变化,“而因对企业集中减征造成社会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的缺口,先由当地历年结余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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