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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寒暖贴易伤人当小心
2014年01月06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时值“三九”北方寒冬天气,一种防寒暖贴较为走俏,然而此类防寒取暖用品挑选不当也容易伤及皮肤,造成后果维权的过程也未必顺利。法律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应慎用,一旦发生不测应保留好证据,依法维权。

  辽宁省沈阳市市民刘彬近日向记者讲述了他被暖贴伤害的经历。2013年12月16日早晨,沈阳飘起小雪,刘彬出门前用上了一袋暖足贴。这是一种尺寸很小、贴在袜子上的暖贴,打开包装后,里面的物质和空气接触后会产生化学反应发出热量。然而刚走出门没到半个小时,就发现右脚的暖贴热得有些异常,随着时间的推移,暖贴热得难以忍受。十几分钟后,当身在户外正在参加活动的他终于找到机会拆掉烫人的暖贴时,右脚已经被烫出一个直径一厘米的水泡。

  身体伤了,想不到心灵也受了伤害。这种暖贴是刘彬一年前购买的,虽然还在保质期内,但具体购买商家已经难以寻找。按照暖贴包装上的显示,最高温度仅有49摄氏度。随后,他拨打了暖贴包装袋上的“消费者热线”,接电话的人称需要找生产厂家,自己不是。该产品还标明“已加入中国平安保险”,他又联系上保险公司,对方表示“只能是发生损害在一千元以上时才能理赔”。

  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孙长江提醒,按照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暖贴的质量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超过包装上标识的温度范围,为消费者带来了人身伤害,消费者有获得赔偿的充足法律依据。

  孙长江建议,消费者一方面要谨慎使用这类暖贴,防止受到伤害,同时一旦发生不良后果,应保留好购买发票等证据,以及时维权。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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