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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一14年“黑户”在元旦前一天重获“身份”
2013年12月31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2月31日讯(通讯员朱凌云)12月31日,44岁的蒋某在温岭市公安局石桥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终于结束了将近14年的“黑户”生活,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户口本,重获“身份”。

  几天前,户籍民警颜丽华在工作中发现蒋某一直没有落户,就让其带着相关证件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可是蒋某支支吾吾闪烁其词,说自己没有户口,也不办身份证。民警意识到事情不寻常,就耐心地向他询问情况。原来蒋某于1999年因盗窃罪入狱服刑,同时被注销了户口。2000年1月,刑满出狱的蒋某不小心遗失了释放证明,这让他觉得自己是个逃犯,便不敢到派出所落户和办理身份证。

  将近14年的“黑户”生活,为蒋某带来了很多不便,想要外出打工,先不说没有哪个单位敢接收他,就连火车票都买不了。“逃犯是没有资格落户和办理身份证的。”他总是这样想。这些在平常看来最最普通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对他而言都成了奢望。

  民警在了解到情况后,通过多渠道访问、翻查档案,终于找到蒋某释放证明的存根,并马上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他,让他到派出所落户。接到电话的蒋某非常激动,第二天一大早就赶到了石桥头派出所,“快14年啦,没有身份证,哪里也去不了,现在坐车、住店、打工样样都要用到身份证,而我只能在附近做做散工养家糊口。”拿着刚办好的崭新的户口本,蒋某凝视了很久。

  在采集身份证图像的时候,蒋某对着镜子照了很久,“都记不清有多少年没照相了,你们要帮我拍的好看点。”他憨笑说道。

  最后的签字,蒋某一笔一划,写的非常认真,“谢谢,真是麻烦你们了。”简单的一句道谢,却在这寒冷的冬季温暖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来源: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作者: 通讯员 朱凌云  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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