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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楼失火殃及五楼损失3000元 谁来赔偿?
2013年12月24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原标题:这3000元的火灾损失,该由谁来赔?

  四楼失火殃及五楼,致五楼的租房客也遭受损失

  律师:可向相关的责任方索赔

  前日,来自安徽的屈女士拨打本报维权热线81812315反映,十多天前的一个凌晨,她租住的房子楼下突然起火,虽说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因火势上窜,自己房间里几十件衣服被熏坏了。 “光是这几十件衣服的损失就有几千元了。”屈女士无奈地说,“这笔损失该由谁来赔付呢?”

  四楼起火,殃及五楼

  “着火了!着火了!”12月13日凌晨一点左右,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叫醒了路桥区南关大道302号五楼熟睡中的屈女士一家人,原来是四楼起火了。屈女士一家一听着火了,穿着睡衣便急急忙忙跑下了楼。情急之下,忘记了关上房门。

  随后,消防队及时赶到,大约一个小时后,火被扑灭了。与此火情有关租住四楼的何小姐也被警方带走了。

  当屈女士上楼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时,眼前的场景让她欲哭无泪:墙壁、窗帘、柜子都被浓烟熏得乌黑,桌上的电脑,床上的床单被子,柜子里的衣服,这些私人物品,都被熏得斑斑驳驳。因为消防队灭火的缘故,地上全是水,不停地沿着楼梯往下流。

  “几十件衣服被熏得很严重,无法再穿了,床单也是。”屈女士说,“初步估计,损失3000元左右。”

  当晚上,由于天太冷,屈女士一家就在附近找了一家旅馆住下了。

  这3000元的损失,该由谁来赔付?

  “由于警察还在调查此事,我们也就没在第一时间找房东与当事人。”屈女士说,直到第三天,她才去路桥区公安分局找负责该案的警官,“警察当时只说,事情还在调查中,并给了我住四楼的何小姐的电话。”

  之后,屈女士又将自家的损失情况告诉了房东方先生,方先生表示他非常懊恼,这次火灾让他损失了好几万。谁造成火灾的就该由谁来赔。他也是受害人,在千方百计寻找何小姐,但就是找不到。

  “何小姐也是租住在四楼的,当时被警方带走后,就没再见过她。”屈女士说,“我是完全受害的一方,此番损失的3000元,难道要我自己承担吗?”

  房东表示应由当事人赔付,而当事人的电话却始终关机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屈女士所租房子的房东方先生,问及此事,方先生也表示无可奈何。

  “火灾是一个意外事故,谁也没有料到,我也会尽快对损坏的房屋进行修缮。”方先生说,建议屈女士另外租一套房子,这一套房子的租金与押金都会如数退还给她。对于这次火灾对屈女士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方先生表示,火灾与他无关,得去找引起火灾的当事人赔偿。“这些损失,只能去找当事人何小姐赔。”方先生说。

  近日,记者数次拨打何小姐的电话,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截至记者发稿前,依旧联系不上何小姐本人。

  目前,屈女士已经找好了房子租住,但是此次火灾中损失依旧没着落。“只能等着警官处理好这一件事,早日找到何小姐。”屈女士说。

 

 

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吴世渊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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