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行为什么不禁止比特币交易
一个叫做“比特币”的幽灵,在网络世界上已游荡好多年,最近引起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金融市场监管部门的关切。日前,中国的央行、工信部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对比特币作出了定性。
按照这个通知,比特币虽然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通知认定,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监管部门发出的这个通知,有一定的现实针对性。比特币的发展历史还不长,追溯起来,它的起源是这样: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之时,由自称“中本聪”的一个人(或者机构?)在注册于日本的一个ID上发表了一篇论文,描述了比特币的模式。2009年,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机构控制的比特币诞生。
在开始的时候,人们只是把它视为网上可供自娱自乐的一种“开心道具”,其价格只有几美分。但很快,它就发展成了可在网上进行交易的一种类似股票的有价证券,可以用美元和人民币进行标价,并且开始进入人们真实的消费生活。在我国,包括百度在内的一些互联网公司已经接受用比特币支付网购货款,上海甚至曾经有开发商试水,允许购房者用比特币买房子。
但直到最近,国内外监管部门对比特币才有定性。此次中国央行等五部门发布这个通知,显然是受到了比特币在网上交易价大起大落的刺激。2011年,比特币就从每枚50美分上涨到13美元,涨幅高达2600%。进入2013年后,比特币出现了更疯狂的上涨,尤其是11月中旬,比特币几乎每天都能上涨100美元,11月29日更是创下1242美元的新高,而其时的黄金价格也只是1241.98美元/盎司。
比特币俨然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值钱的东西,强烈吸引了中国投资者。据称,中国已成为比特币交易最为火爆的一个国家,交易量占到全球的三分之一。在这个节骨眼上,中国央行等监管部门发布通知,其风险警示的意图是十分明显的。
然而,实践告诉我们,由监管部门来警示风险,是否能起到应有的效果,一直是充满疑问的。这个通知发布后,比特币的交易价格应声出现下跌,12月5日当天,通知发布的一小时内,在国内首家比特币与人民币的交易平台“比特币中国”上,比特币的交易价格从每一枚近7000元人民币一度跌至4521元,12月7日则下探至3821元。可这并不表明这个通知有眼光,只能认为,它对比特币交易产生了影响,甚至反而加剧了市场的动荡。
这种情况,我们在股票市场上已经屡见不鲜,无论中外,政府监管部门出台任何一个动作,都会在交易市场上引起或大或小的波澜,比如,A股市场因此被投资者指为“政策市”。其实这种情况在全球股市都是常见的,美联储每一次推出量化宽松政策,都会对道指甚至全球股市产生重大影响。
但这并不表明央行等五部门的这个通知是多余的。比特币的泛滥,直接对国家主权货币形成了挑战。通知明确禁止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参与比特币的交易业务,这实际上是卡死了比特币成为现实货币的可能性,也击破了比特币炒作的一个重要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并没有禁止比特币在网上的交易,只是要求相关互联网站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央行同时发布的一份“答记者问”中还表示,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这是一个重要的表述,它与我们经常看到的政府对不合规交易一律禁止的做法有很大的不同。比如,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小贩在路边摆一个摊,就要受到城管的驱赶,发生冲突的话甚至酿出人命。但是现在央行等五部门面对很有点扰乱现行金融秩序意味的比特币交易,却没有动用手段加以剿灭。
这是行政理念的一种积极变化。一方面,政府需要保证社会经济的运行维持在法制的轨道上,但另一方面,对于民间自发形成的某种市场,政府又需要恪守自己的行政边界,不能随意干预,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要求的: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相比于现实货币出现的一些问题,比特币有它的优势所在。比如,由于它不与国家主权依附在一起,就摆脱了政府为财政需要而违背国家信用、随意开动印钞机的可能,因此不会产生货币超发、通货膨胀的问题。从这一点来说,它与央行行长周小川前几年提出的“超主权货币”的构想倒有点不谋而合。但是,正由于它不受国家权力支配,因此它又极有可能逃避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比如被某些犯罪分子用来作为洗钱的工具。因此,央行要求金融机构与比特币切割,这是一个可以理解的决定。按照央行的要求,比特币只能成为网上的交易标的,而不能流入现实世界,那种将比特币作为实体经济交易中的货币来使用的做法,至少在现阶段是不能得到金融机构配合的。
央行没有禁止比特币的交易,这是国家权力尊重民间自生性经济形态的表现。民间自生性的经济形态,脱离了政府监管,因此可以激发出各种在陈规之下人们难以想像的市场活力,这种活力有可能是正面的,但也有可能是负面的,比如比特币的交易价格暴跌,就会给炒作者带来实际的利益损失,这样的损失只能由炒作者自担。但是,政府在这方面不需要发扬“父爱主义”,政府管得多了,民间的活力就少了。政府只要管好自己边界内的事情就行了,禁止金融机构参与比特币交易,又允许民间的比特币交易继续存在,这种行政理念的积极变化是值得肯定的。
目前,由于央行等五部门通知所产生的作用,比特币在中国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正在下跌。但围观者不必对此抱有幸灾乐祸的心态,新华网上有一篇文章说,“在比特币上涨过程中的既得利益者们,还会竭力维持其价格”。“既得利益者”在汉语叙述中是一个有特定政治含义的概念,把比特币交易中的赢家称为“既得利益者”,显然是不足取的。对于比特币交易者,当然没有必要像对对股市交易者那样,给他们戴上各种“政治正确”的高帽,但也没有必要将他们视为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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