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报讯(记者 卢星颖)近日,路桥区环保分局查处了路桥金清镇一处面积达300多平方米的大型非法“退金”点。经采样检测,该加工点排放的废水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3倍以上,已构成环境污染刑事罪。目前19名涉案人员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该非法加工点位于金清镇金鹏化工园区内,场内有四条生产线,共有清洗桶11个,加温槽4个,煤气灶4只,塑料桶58只,置换桶1只。主要采用强酸或强碱对含黄金的废金属、废线路板进行腐蚀,从而获取纯金。
按照环保部门规定,熔炼类加工必须符合以下几点“硬指标”:经过环保部门审批,选址在工业用地,与居民居住点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具备废弃物处理设施。
据路桥区环保分局现场执法人员描述,被查处的非法加工点不但没有经过正规审批,而且现场没有正规的废气与废水处理设施,一靠近厂区就能闻到刺鼻恶心的气味。“熔炼过程中有一道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就直排环境中了。”执法人员说,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除了可出售的废液会被他们回收外,其余的均直接排入了园区污水管道,对园区周边的河道、农田也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
日前,路桥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加工点生产废水进行了化验,化验结果显示排放的废水含强酸(Ph值为1.97,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34类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报告还显示,该加工点排放口水样中的总氰化物、铜、锌、镍均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3倍以上,已构成环境污染刑事罪。
“今年以来,路桥区在金清镇黄琅盐场开设了一个专门的熔炼园区,引导污染较严重的溶炼企业入园。”2011年“血铅事件”以后,路桥区对一些高污染企业进行了重点整治,对大部分小企业采取关停处理。路桥区环保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熔炼园区让上规模的高污染企业扎堆,远离居民区,也加大投入对废水、废弃物等污染进行集中处理。“目前已有12家企业入园,正处在建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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