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确保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与管理公开、透明。日前,临海市政府向社会公众发布“景南家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对坐落在江南街道下岙余村的437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售房原则、售房对象与条件、销售价格、申购流程、售后管理及产权处置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临海市这次推出的437套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为65平方米左右,其中24套为56平方米左右,主要面向人均年收入低于18958元的家庭出售,实行政府定向供应,每户家庭限购一套。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经核定,单户建筑面积基准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3020元,阁楼价格为每平方米2500元,车棚价格为每平方米1610元,并实行楼层差价和朝向差价,其面积按商品房计算办法执行。
同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后,未满5年(以房屋所有权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不得上市交易。若满5年后上市交易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与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包括超过核准保障面积的部分)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交易收益,同时按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交易税费。政府可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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