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午,一湖北男子驾驶小货车经过临海沿江镇大闸路时,被民警拦下,经过酒精呼气测试,为酒后驾驶。当时,他觉得很冤枉,自己明明没喝酒啊。原来,午饭时,他吃了一只螃蟹。妻子在蒸螃蟹的时候倒了黄酒,螃蟹加黄酒的烧法属于醉蟹。醉蟹中含有大量酒精,吃了醉蟹等同于喝酒。
微评:这只“醉蟹”真是昂贵啊!再次提醒司机,酒精“无孔不入”,千万别存侥幸心理。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分享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