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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喝酒18小时后再开车 被查酒驾吊销驾驶证
2013年11月18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交警:今年已查到3起隔夜酒后醉驾案,酒后24小时请不要开车

  本报讯(记者 颜玲佳 通讯员 丁锡舰)喝酒18小时后再开车,在很多人看来,应该没什么大碍了,但是,11月15日在G15沈海高速台州段,一名男子喝酒18小时后驾车上高速,酒劲竟然还没有过,追尾了一辆半挂车。

  15日凌晨5点40分许,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方向,黄土岭隧道内一辆湖北号牌的天籁轿车追尾了一山东号牌的半挂车。

  在调查中,高速交警发现,天籁驾驶员张某一开口,酒气便扑鼻而来。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李某酒精含量为99.7mg/100ml,高出醉驾标准80mg/100ml,已经涉嫌危险驾驶。

  张某是做工程生意的,他说14日中午自己在宁波北仑的工地上和工友喝酒,14日晚上并没有喝酒,因15日上午要赶往路桥,当晚就休息了下。当天凌晨1时许,他从宁波上高速,中途还开错了,到台州时已经5点多。15日中午,张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结果出来,达到了171mg/100ml。

  高速交警台州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丁警官说,今年隔夜酒后被查酒驾的情况已经有3起了,但是隔了18个小时数值还这么高的,在台州还是第一次。按规定,张某将以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将面临1到6个月的拘役,驾驶证将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考,而且张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会拒赔。

  交警提醒:酒驾的具体时间界定要因人而异,一般情况下24小时之后再开车问题都不大。

 

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编辑: 朱展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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