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月7日浙江金华一名4岁男孩被亲生母亲强灌汽油并烧伤离世后,11日河北又有一名8岁男孩惨遭父亲割喉被送往医院急救。
近期发生的一系列虐童、伤童事件,让防止儿童被虐待问题再次引发关注,如何让孩子远离暴力与伤害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
儿童恶性伤害事件频发
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内各地虐童、伤童案件频发。
10月,辽宁沈阳一名10岁男孩被母亲的男友残忍砍下右手,并丢进电热水壶中烹煮。11月7日,浙江金华一名女子因家庭矛盾将汽油灌入亲生儿子口中,并在与丈夫的推搡过程中点燃汽油,孩子最终因伤势过重离世。而11日,又有媒体报道河北一名8岁男孩被喝醉酒的父亲割喉,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惨剧发生后,很多网友非常愤慨:“太残忍了!还有人性吗?”“这样的人枪毙几回都不多!”还有不少网友表示,以儿童为对象的恶性伤害案件,给社会带来的伤痛更甚于一般案件,对这类案件频发应当反思,检讨儿童保护机制的不足。
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进行的多次抽样调查显示,儿童在家庭内遭受家庭虐待的比例在3%-5%之间。
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杨雄表示,这一数据是一个比较保守的数字,针对的是比较严重的暴力虐待行为,实际上如果将打骂、忽视等行为也纳入虐待标准的话,儿童受虐待情况会更加严重,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多重因素导致虐童现象
对于接连发生的虐童事件,长期从事儿童反虐待研究的陕西省人民医院儿科主任焦富勇认为,对儿童虐待和忽视历来是一个重大的全球性社会问题。尽管目前我国在儿童的物质条件、医疗保障和教育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不可否认受虐待与忽视、被体罚等现象时有发生。
焦富勇介绍,目前针对儿童的虐待主要分三种类型,包括身体虐待、性虐待与情感虐待。其中身体虐待是中国很多孩子都经历过的,也是司空见惯的现象。而性虐待随着人们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发现的案例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其造成的伤害更甚于身体虐待。情感虐待则表现为日常生活中对孩子讽刺挖苦甚至辱骂,从而造成孩子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
记者了解到,虐待儿童现象的成因较为复杂,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不打不成器”的传统观念作祟。
“中国人有个传统观念,孩子是我的,我愿打就打愿骂就骂,甚至认为打孩子就是对的。同时许多自古流传下来的教育孩子的方法很落后很不科学,比如打手心、打屁股、罚站等,但很少有人考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2010年西安市就发生了一周内两名孩子被父母打死的事件,父母有时下手没有轻重就可能出现惨剧。”焦富勇说。
杨雄认为,我国尚未建立具体可操作的法律体系和完备的儿童服务体系应对儿童虐待问题。现实中,出现问题时往往只能从思想上教育父母,而无法启动司法程序依法剥夺并转移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即使剥夺了父母的监护资格,孩子由谁监护也是问题,还没有机构和机制来接收受虐儿童。
陕西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江涛说,目前我国的刑法中没有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的罪名,已有的虐待罪入刑门槛过高,需要被害人向法院主动提出控告,但儿童很难具有这方面的行为能力。另一方面,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往往是虐待行为的实施者,很难启动主动控告的程序。
专家:保护儿童应全社会共同努力
鉴于越来越严重的虐待儿童问题,目前国内已有一些民间公益组织和个人从事儿童反虐待工作。
作为专门从事防止虐待儿童工作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也是专为受虐儿童提供免费诊断和治疗的机构,西安博爱儿童虐待预防救助中心自2006年1月成立以来,共治疗遭受虐待与忽视的儿童、父母服刑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等弱势儿童超过4800人次。据兼任中心主任的焦富勇介绍,救助中心长期以来一直受到经费的困扰,很多工作人员都是志愿者,这些因素都阻碍中心进一步发挥作用。
有关专家认为,要减少虐待现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儿童虐待救治工作要深入系统开展,就需要由国家牵头,成立相关的专业部门专门从事这项工作,国家层面可以建立儿童虐待防治机构,政府要重视保护儿童的公益事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鼓励民间组织参与。”焦富勇说。
王江涛建议,从法律角度可考虑单独设立“虐待儿童罪”,改自诉为公诉,同时采取降低入罪门槛和加重处罚的措施。另一方面,借鉴国外经验尝试设立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教师、医生、邻居等在得知虐童行为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政府报告,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以提高全社会共同应对虐童行为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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