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剑)2011年6月,临海市出台《临海市村干部问责办法》,对村干部在任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减扣报酬、诫勉、劝辞、免职等不同程度的处理。该问责办法实施两年多来,共有214名村干部,因庸懒散或不作为而被问责。
如临海市沿江镇下百岩村支部书记因长期在外,村内工作无法开展被处以免职;小芝镇大来岙村党支部书记违反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被处以批评教育、减扣报酬;涌泉镇的三名村监会主任因村招待费超限额,被处以扣减报酬。
临海市纪委表示,村级自治后,村干部存在不履行职责、长期工作不到位、不够团结民主等众多问题,而村干部问责制的实施使得他们的工作受到约束和牵制。而村干部问责制最初在个别地方试行,后扩展到全市,总体效果很明显。
此外,村干部被问责的同时,还配以帮教联系制度,即每一起问责案中,都指定一名机关干部作为被问责对象的帮教联系人,负责与被问责对象谈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工作开展。
临海市纪委同时表示,通过问责加帮教的制度,可以帮助被问责村干部及时认识错误,并通过沟通疏导,消除抵触心理。
记者获悉,自该制度实行以来至今,临海各村的村干部不作为、占职不担责、不团结等现象已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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