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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门炮”讨彩头 7人违反规定被拘留
2017年02月09日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郭文明 朱凌云
【摘要】 春节过后,部分企业和商户择吉日早早开门生产、经营,他们为了讨个好彩头抱着侥幸心理在开门时放“开门炮”,近日,温岭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加强了巡逻力度,严肃查处这一行为,三天时间就有7人因在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2月9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郭文明 朱凌云)春节过后,部分企业和商户择吉日早早开门生产、经营,他们为了讨个好彩头抱着侥幸心理在开门时放“开门炮”,近日,温岭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加强了巡逻力度,严肃查处这一行为,三天时间就有7人因在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2月6日上午8点,城北派出所巡逻队员在辖区山马工业区巡逻时,突然听到阵阵鞭炮声。巡逻队员立即循声前往,同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派出所值班室。随后,民警朱乐伦迅速赶至现场,发现是附近的一家鞋厂开业,老板王某为了图吉利燃放了三个十六响的烟花和部分鞭炮。于是,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

  三天时间,相继又有6名企业主或商户因燃放烟花爆竹被城北派出所查处。

  “我准备放完就打扫掉,没想到你们来这么快。”王某在接受调查时回答道,他知道现在已经过了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但他认为只要自己动作快点就不会被抓到,其他几个违法行为人和王某有相同的想法,他们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抓到顶多也就教育下,没有想到还要面临拘留。

  目前,因违反相关治安管理条例,王某等7名违法行为人均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2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温岭市人民政府在关于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指出,每年的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至次年正月初八以及农历正月十四、十五两日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余时间禁止燃放。对于违规在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个人,公安机关都将严肃查处。

原标题: 放“开门炮”讨彩头 7人违反规定被拘留

标签: 燃放 烟花 拘留 违反 时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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