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4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罗亚妮)昨天下午(4月26日),记者从台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5月1日起,台州将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即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据悉,台州中院自2011年11月11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在全省中院中首先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六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各类刑事、行政一审案件600余件,其中上诉至台州中院的有30件。
在首批“三合一”地区中,杭州、宁波、金华、台州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仍旧依照有关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的法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确定。台州地区一审案件的管辖范围为:椒江区、温岭市、玉环市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的知识产权行政及刑事一审案件,其中椒江区人民法院跨区域管辖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
近年来,全省法院针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疑难和前沿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打造了一批具有指导意义的精品案件,省高院发布的2017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台州中院试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审理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例被纳入其中。
经过六年的探索,台州中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在机制建设、案例指引等方面积累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所办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次入选浙江省知识产权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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