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1日,路桥检察发布了一则《地沟油、工业盐居然被端上餐桌……》呼吁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警惕身边的不良商家。可惜,时隔不久就在咱们身边又有人偷偷赚起黑心钱……
准备炼油的原料
触目惊心的黑心作坊
早餐店店主林某供述“这个油有点黄,不会凝固,但价格便宜,可以节约成本。一开始我也担心客人吃了生病,但后面没有人说不好,也没影响到生意,就一直用了…… ”
这个本地店主口中有点黄又很便宜的油,不仅“销”在本地,“产”也在咱们身边: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叶某、黄某夫妻陆续从各菜市场以均价一元每斤的价格大量收购猪肉摊上废弃的下脚料——猪乳房、膘肉碎、肚下塌等,并在路桥区篷街镇自己家的临时作坊内进行熬制,制作成劣质的油品。
(生产作坊现场)
劣质油根本没法凝固,且色泽偏黄,所以还得再混入同样劣质的“花油”来掩人耳目。这样,这些闻起来“香喷喷”的地沟油就可以被装桶出售了——蓬街镇竿蓬后街早餐店店主金某、林某买走360余斤,篷街镇三桥埠头早餐店店主罗某买走200余斤,还有部分卖给了流动的“炸鸡摊”……最后,这些油被黑心店主们端上餐桌……
ps.为了让我们的肠胃不翻山倒海,几张更加无法直视的照片被小编删掉咯……
公诉科李佳玲:柴米油盐酱醋茶,开门七件事。今天,我们再讲“油”的问题。“食用猪油”国家标准明确要求,提炼食用油所用的脂肪组织不能包含骨、碎皮、毛发、耳朵、尾巴、脏器、甲状腺、肾上腺、淋巴结、气管、粗气管、沉渣、压榨料及其它类似物。因而,根据司法解释,利用明令禁止使用的猪肉加工废弃物等生产、加工食用油的,应当认定为“地沟油”。地沟油事件频发,再次警示我们每个人,不管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当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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