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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建设再出台州经验 红黑榜夯实诚信基础
2017年07月26日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7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许峰 通讯员 章豪烨)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可见无论个人还是企业诚信都是不可缺少的。

  2017年7月18日,首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杭州启幕,会上“信用台州”再次亮相,并分享了在城市诚信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台州经验”,得到多方与会者的认可。而能有如此成果,这与台州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厚植信用土壤、努力营造社会信用环境密不可分,现在台州市发改委(台州市信用办)又新梳理制定了《台州市信用“红黑名单”工作制度》,为台州市的信用建设继续夯实基础。

  那什么是《台州市信用“红黑名单”工作制度》?

  《台州市信用“红黑名单”工作制度》是2017年6月26日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为发挥信用建设在经济运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中的保障作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浙江省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所制定的制度。

  主要内容:
“红黑名单”双榜制,明确奖惩对象

  首先在划分上它采用双榜制,即分为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两个榜单。

  守信“红名单”

  即因诚实守信行为而受到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表彰、奖励和扶持的信用主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以及受到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组织表彰、奖励和扶持,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信用主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失信“黑名单”

  即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社会道德、协议和承诺等行为,并被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认定为严重失信的信用主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此外,“红黑名单”排名也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都是有有效期限的。一般上级部门没有明确规定的,其守信红榜单有效期限是3年,失信黑榜单有效期限是5年。

  另外所有被列为国家、省级和市级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列入守信“红名单”,已列入的则会被删除。当然即使是上过黑榜的企业,只要是非因主观故意发生失信行为的,也可向作出认定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组织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从黑榜单删除后,表现良好的也能够进入守信“红榜单”中。当然若是企业认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录的信用信息、信用分类信息有误的,也可向市信用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市信用中心将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多方联动明确分工进行信用建设

  为了更好地进行信用建设,其在组织分工上也做了规定。

  市发改委(信用办)负责牵头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打造“信用台州”网站、手机APP、微信服务号等发布窗口,定期发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抓好信用“红黑名单”奖惩机制的建设。

  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要明确所辖行业的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认定规则、发布标准和具体称谓,建立规范的认定程序、异议处理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

  各单位根据全市“红黑名单”目录清单产生主管领域信用“红黑名单”,在本部门网站发布的同时报送市发改委(信用办),市发改委(信用办)审核后及时在“信用台州”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示。

  两种公开方式,共同监督社会诚信

  而在公开方式上,其规定了两种公开方式:

  1.统一发布。即由市发改委(信用办)负责在“信用台州”网站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

  2.自行发布。即由各责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在部门网站、新闻媒体发布本单位的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

  制定2017“红黑名单”认定细则

  在“红黑名单”认定细则上台州市发改委力求完善每个领域的认定细则。并且到目前为止在消防、人防以及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等领域,已经率先有了较为完备的细则制定。

  (2017年“红黑名单”认定细则部分内容)

  实行企业信用分级按级奖惩

  而在信用奖惩制定方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企业信用档案按照四档进行分类。并且对于不同信用评级的企业,政府可对其实行不同的奖惩措施。

  信用级别具体分类:

  A类,表示该企业有荣誉信息,且无失信信息;

  B类,表示该企业无荣誉信息,且无失信信息;

  C类,表示该企业有二条以内失信信息;

  D类,表示该企业有三条(含)以上失信信息或有严重失信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信息。

  守信“红利”

  在奖惩措施上对信用A类企业各级行政机关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领域,可在同等法定条件下给予政策支持或倾斜。

  (一)优先办理资质评定、申报、验证等;

  (二)简化审批、审核程序,开通“绿色通道”等;

  (三)在资金扶持、公共资源交易、出口退(免)税、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或倾斜;

  (四)其他政策支持或倾斜。

  并且公共服务机构可对信用A类企业采取以下奖励性措施:

  (一)在生产资料供应渠道、产品销售渠道、专业化管理等方面提供便利;

  (二)按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

  (三)优先安排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

  (四)办理业务时提供便利;

  (五)其他奖励性措施。

  失信惩罚

  对于信用C类企业可依法采取以下惩戒性措施:

  (一)列为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并提高监督检查的频次;

  (二)撤销其相关领域的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

  (三)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从严核准或审批企业新增项目;

  (五)取消政策优惠;

  (六)其他惩戒性措施。

  而对信用D类企业除采取上述C类企业的惩戒性措施外,还可依法采取以下惩戒性措施:

  (一)在财政预算和扶持性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限制;

  (二)在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予以限制;

  (三)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在企业新增项目核准或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

  (五)其他惩戒性措施。

  此外公共服务机构等还可对信用C类、信用D类企业采取以下限制性措施:

  (一)加入行业协会时实施全面资格审查;

  (二)在贷款时予以限制;

  (三)在保荐、承销等方面予以限制;

  (四)拒绝提供担保业务等;

  (五)其他惩戒性措施。

  “信用台州”是台州区域发展金名片。近年来,台州厚植信用土壤,把信用作为城市最亮的品牌和最核心的竞争力来打造,着力把诚信融入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其中,台州的小微企业、进出口行业以及农村等信用体系建设,更是全国领先。未来台州市信用“红黑名单”也将不断完善,共同助力信用台州金名片建设。

标签: 建设 诚信 黑名单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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