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黄岩区开始实行《黄岩区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并经环保部门认定,分别给予举报人2500元—10000元不等的奖励。
举报范围
1、废水直排、偷排进入河道,或利用渗井、渗坑、暗管等其它逃避监管方式排放的违法行为;
2、直接向市政管网(雨水、污水)倾倒或排放废油、废酸及其它高浓废液等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3、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及验收从事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酸洗)、印染、砂洗、金属(铝、锌、铅等)熔炼加工等的违法行为;
4、黄岩江口化工区内医化、电镀、印染等重污染企业向园区(雨、污)管网直排、偷排污水的违法行为。
其中,举报黄岩江口化工区内环境违法行为,涉案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的,给予每案5000元奖励;涉案人员被依法刑事拘留的,给予每案10000元奖励。
举报其它区域环境违法行为,涉案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的,给予每案2500元奖励;涉案人员被依法刑事拘留的,给予每案5000元奖励。
举报途径
举报热线: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0576-89178269”环保热线进行举报。
口头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向区环保局信访投诉中心举报。举报时,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名称、违法行为发生地、基本违法事实等情况。环保部门会对市民的个人信息保密。
区环保局在调查核实或结案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办理相关领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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