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6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久忍)6月14日上午,记者从台州市林业局获悉,台州市已经连续12年保持森林火灾低发可控态势无人员伤亡。孙景淼副省长批示:台州市的举措和成效,请印发各地借鉴。
近年来,台州市高度重视森林消防工作,以防为主,提前部署时刻备战、清剿火患力度空前、全面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扭转森林火情火灾频发、“过夜火”多发的被动局面。
2016年,台州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3起,森林火灾发生率为2.23次/10万公顷,同比下降16.7%,受害森林面积31.57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3.5万元,同比下降25.2%。
台州各县市区均与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和寺庙签订了森林消防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各地还纷纷出实招构建森林防火高压态势。比如椒江区全省率先出台“四个一律”政策,路桥区对护林员实行“红黄牌”管理等。每年春节、清明前半个月,台州各地森林消防办、森林公安局积极同地方公安、安监等部门合作,从源头上打击违法销售烟花爆竹、香烛、纸钱等物品,严控源头火种进山。
在禁止火种上山的同时,为满足居民上坟烧纸钱的习俗,台州在全省率先推行集中焚烧方式,在公墓区入口和坟墓集中区山脚安全地带设置集中焚烧点。目前,集中焚烧方式已被群众普遍接受。此外,台州各地不断创新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环保、绿色祭祀,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比如椒江提倡以鲜花代替火种告慰先祖,路桥开展苗木赠送活动,以鲜花、树苗换取鞭炮、香烛、纸钱。
台州还全面推行“引水灭火”工程,设置森林防火蓄水池及相关配套设施,利用雨季降水和自然流水进行蓄水,保证扑灭林火的水源需求。台州还在坟墓集中区、重要设施周围、山路两侧、庙宇四周等地开辟森林防火隔离带,有效减少火灾蔓延机会。
目前,台州已修订完善《台州市森林火灾预防扑救预案》,建立森林火警、火灾报告制度,明确森林火灾扑救程序、扑火指挥组织程序、火灾现场看守撤离程序以及火灾调查、查处程序,建立并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市已建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169支,其中可跨区域调动队伍16支,均配备了必要的个人和团体装备,并经常性开展救灾培训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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