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我市公墓价格管理执行新规
2017年05月14日
来源:
台州日报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6月1日起,我市公墓价格管理将执行新规。
届时,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含骨灰存放处,下同)、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下同)的墓穴使用费及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他公墓的墓穴使用费及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穴使用费,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主管部门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并兼顾财政补贴情况、群众承受能力、节约环保的原则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公墓单位则根据成本,按照基准价格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墓穴使用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参与举办、有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的公墓,其墓穴使用费可根据政府与民营资本的投资比例等情况适当考虑利润。其他公墓的墓穴使用费,由公墓单位与客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利润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
公墓的相关服务收费,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殡葬服务是面向全社会的特殊公共服务,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届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对公墓乱收费的治理和查处力度。对于乱收费等不良现象市民可拨打12358电话举报。
原标题:6月起我市公墓价格管理执行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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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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