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灰积肥用火不慎 古稀老汉领刑两年
2017年05月01日
来源:
台州晚报
日常的农耕作业中,农民常将田地间的杂草点燃烧灰积肥。来自三门的陈老汉就在烧灰积肥时引发了一场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240余亩。4月27日,三门法院以失火罪,一审判处陈老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年近七旬的陈老汉是三门花桥人,在家务农为生。今年2月的一天,陈老汉在家吃过午饭后带着锄头、柴刀、畚箕等工具来到自留地干农活,把事先砍好晒干的柴草堆成一堆,并用畚箕在草堆上盖了泥土,然后用火柴把草堆点燃,准备烧灰积肥。因当天风大,被泥土覆盖住的草堆还没有燃起来,周围的茅草却被风先吹着火了,火势四处蔓延,见状后,陈老汉找了儿子、村长等人一起扑救,均于事无补。
12时许,三门森林消防办接到报警电话,立即组织森林消防队灭火,该火灾于当天下午15时40分左右才被扑灭。经鉴定,本次火灾过火面积16.23公顷,折合243.45亩。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老汉在干农活过程中,点燃茅草,引起森林火灾,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根据被告人陈老汉的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故决定对其判处缓刑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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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叶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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