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从今天开始,我们将联合交警部门不定期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大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做一个文明有礼的临海人。
4月15日,临海市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浙J6386X在327省道新线16KM+490M(邵家渡至杜桥),因“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被抓拍,拟予以记6分、200元的处罚。
4月14日,临海市港航管理处的浙JJ3963在古城街道巾山路与鹿城路交叉口(北向南) ,因“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被抓拍,拟予以记2分、100元的处罚。
4月13日,临海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浙JF2K38在大洋街道东方大道与绿化路交叉口(东向西) ,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被抓拍,拟予以记6分、150元的处罚。
4月14日,临海市恒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浙JP6123在大洋街道柏叶中路与府园南路交叉口(东向西) ,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被抓拍,拟予以记6分、150元的处罚。
4月15日,临海市坚信投资有限公司的浙JH0G51在古城街道东方大道与靖江北路交叉口(南向北) ,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被抓拍,拟予以记6分、150元的处罚。
4月13日,临海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的浙JJH589在大洋街道大洋中路与曹家路交叉口(北向南) ,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被抓拍,拟予以记6分、150元的处罚。
4月14日,临海市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浙JP2729在大洋街道水云路与大洋路交叉口(东向西) ,因“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被抓拍,拟予以记2分、100元的处罚。
4月15日,临海市速通物流有限公司的浙JE2B79在大洋街道柏叶中路与府园南路交叉口(东向西) ,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被抓拍,拟予以记6分、150元的处罚。
4月11日,浙江临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浙J0957C在大洋街道邵临东路与东渡南路交叉口(东向西) ,因“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被抓拍,拟予以记3分、100元的处罚。
4月13日,浙江省临海市国家税务局的浙J5B285在临海市327省道新线16KM+490M(邵家渡至杜桥),因“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违法行为被抓拍,拟予以记3分、200元的处罚。
对以上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按照交通法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关的处罚。
原标题:曝光台 | 违规车辆曝光台第18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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