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区出行,汽车和电动车各有优劣,汽车舒适安逸,但油钱贵且车难停;电动车灵活机动,却遮不住日晒雨淋。在仙居城区,近年来逐渐流行起的电动四轮车成了市民们的新宠——既能遮风挡雨,又小巧灵便。
然而这种看似“方便、省心”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有“行车乱、管理难”的另一面。目前,仙居的电动四轮车正面临着政府部门的大力整治。
记者在仙居县城转了一圈,随处可见的电动四轮车,几乎成了仙居路上的一道风景,正在街上开的、停在路边的都不少。短短的车身,鼓鼓的身材,让这小车显得有些圆头圆脑,看起来甚至有些“呆萌”。
相比它们呆萌的外观,这种电动车的行动能力却绝不迟钝,因为个头小,转向也灵活,穿插在车流间游刃有余。记者注意到,虽然许多电动四轮车也像普通汽车一样遵守交规,但由着性子开的司机却也不在少数。
在金顶广场附近一家店面,记者采访了四轮电动车车主陈女士。她家有两辆电动四轮车,一辆购于2014年年底,开了两年多,当时花了3万元不到,前阵子又买了一辆配置高一些的,落地价格差不多4万元。
三四万元的价格,对于一辆电动车来说并不便宜,要知道5万元左右就能买辆普通小型车了。陈女士告诉记者,大部分消费者入手这种车子的原因,大概就是喜欢它的方便。
“家里的普通插座就能充电,续航能力也不错,有驾照的人开起来当然毫无压力,就算没驾照的新手或是老年人,学个一天半天也很容易上手。”陈女士说。
乱开乱停难管理,成了交通“搅局者”
虽然对车主来说方便省心,但电动四轮车在其他市民眼里却并不怎么受欢迎。在环城南路一家电动四轮车经销商隔壁,店主朱先生就向记者抱怨,他本人平时开汽车,这些电动车四轮车开起来非常“霸道”,它们基本都开在机动车道上,随意穿插,有地方就停,反正没有牌照,也不怕扣分罚款。
实际上,电动四轮车的泛滥,一直以来都是交警部门管理上的难点。仙居县交警大队宣教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首先购买、使用这种电动四轮车的市民群体,很大一部分没有考取驾照,也不清楚交通法规,甚至一些高龄老人也将其作为代步车;因为不登记不上牌,也没有交通法规的约束,电动四轮车在路上的乱象,要明显高出普通私家车,随意调头、变道、强行超车、加塞等危险驾驶行为也经常出现;再者因没有牌照,这种车子出了事故之后很难追查,并且无法保险理赔,也是社会不稳定因素。
前几天,办案民警王晖刚处理了一起事故,就由电动四轮车引起。4月14日上午8点半左右,在仙居横溪医院停车场内,78岁的沈大爷开车出库,手忙脚乱之下将路过车前的陈大妈撞倒。王晖介绍,沈大爷虽然有C1驾照,但年纪大了上路不安全,于是一个月前买了辆电动四轮车,已经刮擦过几次,这次撞到人,也是因为手脚不灵便,错将油门当刹车,70多岁的陈大妈目前仍在台州医院重症监护室。
“在此之前,我们一直未停止过对电动四轮车进行整治,包括向广大车主发放公开信,上路对车主进行劝导,但由于种种原因,效果并不理想。”该工作人员说。
车子不能上路,市民买车时店主却没说
环城南路是仙居电动四轮车经销商聚集区,记者走了一圈看到,大部分店面目前都已拉下了卷闸门停止营业。
“都关门个把星期了,生意做不下去,还开着干嘛?”在一家半掩着门的经销商门店,店主正在鼓捣一辆“速派奇”电动车,他告诉记者,虽不是监管部门要求大家关门歇业,但目前已经没人再来买车了,因此也没必要开门。
店主指着桌上一叠印刷品示意记者,一张车贴上写着“此四轮电动车不能上牌、不能上路”;另一张“告消费者书”上写着:消费者所选购的四轮电动车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要求,无法上牌不能上路,擅自上路的后果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现在如果要卖车,要在车上贴这个东西,相当于买回去不能上路开,当然谁也不敢买了。”该店主嘀咕道。
“既然不能上路,那之前卖的时候有告诉消费者吗?”记者问。
该店主答道,仙居很多店都在卖,并不止他一家,能不能开客户自己知道的。
但记者采访车主发现,几乎所有消费者在购车时,经销商都从未提起“无法上路”这一重要信息,甚至暗示消费者车子可以上路。而随车的说明书上,有的写明“仅限景区行驶”,有的只写“请在规定道路行驶”,但翻看说明书的消费者却寥寥无几。
为何“能买不能开”?因其使用道路有限制
据了解,仙居县公安局在4月12日发布了关于整治电动四轮车的通告,决定自4月19日起,对县域道路上行驶的电动四轮车开展分阶段整治,第一阶段从19日起,仙居县城的电动四轮车在主城区内实行24小时限行,违法上路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有驾照的罚款200元扣12分,无驾照的首次查获罚款1200元,第二次查获的罚款1200元并处七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不仅如此,对限行区域内道路上停放的电动四轮车,交警部门也将予以查扣,对阻碍执法者依法处理。
面对电动四轮车即将被全面“禁行”的命运,不少电动车主表示不解:既然不能上路,为何不在源头上禁止,却任其在市面上出售呢?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中和解释,不管是电动四轮车生产厂家还是经销商,他们都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和营业执照,因此经营本身并不违法。但这种车子的供给目标是风景旅游区、企业厂房等封闭的交通环境,这在产品的说明书上应当有所说明,若说明书上未说明的,经营者应当尽到告知和解释的义务。
王中和介绍,在市民购买电动四轮车时,经销商是否有进行口头告知很难取证,因此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于3月份向经销商发放告消费者书,目的在于明确责任,避免市民在买车之后无法上路而引起纠纷。
据了解,在禁止电动四轮车上路、整治城区交通环境同时,仙居县还将通过优化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实行城区公交车全年免费乘坐、修建城区绿色免费停车场等方式,方便市民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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