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提速增效”,我市在社会事务领域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本月起,市民办理部分社会组织登记等事宜,就可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一次性办理,享受“集成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
此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先行在社会组织领域开展,由市民政局牵头承担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受理职能,对外统一直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成立社会组织等事宜。
服务范围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种组织形式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审查,以及社会组织修改章程的审查核准、社会团体备案核准。目前,政治法律类、宗教类、异地商会等社会组织暂不列入此次实施范围。
“换句话说,以前市民要办理社会组织登记,要先跑业务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再到民政局审批,现在一个综合窗口就能全部搞定。”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改革之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时,申请人只需直接向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申报材料,并按照社会组织类型和业务范围,将受理材料转送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统一对外反馈和送达。这就将原先的行政审批“外部循环”变为“内部流程”。
据了解,按照制度要求,在接到综合窗口的材料转送后,业务主管单位将按照法定权限、相关审批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具书面意见、决定,反馈综合窗口。市民政局自收到业务主管单位反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社会组织相关管理条例,并结合业务主管单位作出的审查意见,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审批的决定。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台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和台州市体育局4家业务主管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审批服务事项目前已被纳入第一批实施范围,台州市档案局等31家业务主管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审批服务事项也将于今年6月底前纳入第二批实施范围,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所有社会组织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范围。
原标题:台州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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