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台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2016年27大典型案例。其中,台州一家酒厂因为非法在酒中添加伟哥,相关负责人被判刑。详情如下:
台州市御神酒业有限公司制售添加西地那非的配制酒案
(立案办理单位: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案情简介:
2016年7月下旬,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对辖区的酒类产品进行抽检,经检测,台州市御神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八正神明配制酒”含有西地那非成分。8月18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会同开发区分局对台州市御神酒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添加西地那非,采用高度食用酒精、部分食药两用植物浸泡液、水,调制成25%(V/V)配制酒,查获12个储罐中尚未灌装的含西地那非原酒44吨,成品酒23495瓶计4.37吨,涉案货值350万元,仅少量售出。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2名生产企业人员及2名销售商被刑拘,该4名人员现已被椒江区人民法院判刑。
案件警示:
本案是典型以添加药品方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系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食品或保健食品等不得添加,脱离医生指导的情况下食用西地那非,可能对食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本案中生产者不详知西地那非的危害,在生产的约50吨酒中加入100Kg西地那非原料,因原料纯度原因,经检测酒中含西地那非还是达到约1000mg/Kg,相当于每公斤25度的酒中含西地那非10片(药品规格每片100mg),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极易过量摄入,潜在危害严重。
台州市在2014年查办含西地那非成分“雄霸伴侣酒”案件的过程中,分析发现存在行业潜规则现象,报请上级局组织查处,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全国范围内整治,成效明显,但一些违法者将非法添加生产转移至小酒厂、偏远酒厂,应引起警惕。
原标题: 案件警示︱酒里加伟哥 台州一酒厂负责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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