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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以来 台州66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2017年02月11日 来源: 台州晚报

  从2016年春节起,除全年禁放区域外,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全部范围只有农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等5日可燃放烟花爆竹。

  然而总有人存侥幸心理,仍在禁放期燃放烟花爆竹。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1月1日到2月10日,我市共有66人因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有29人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另外,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095箱,吊销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许可证10个。

  今年以来,66人因违反“禁放”被拘

  2月9日,椒江工人路一家修理厂的老板娘罗女士,来到白云派出所投案,受到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原因不是其他,正是因为她在禁放期燃放烟花爆竹。

  1月24日(农历十二月廿七日)是台州传统风俗“谢年”的好日子。当天下午,罗女士不顾限放禁令,在厂门口燃放起了烟花爆竹。响亮的鞭炮声,立刻引起了正在开会部署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的白云派出所民警的注意。

  民警闻声而动,赶到现场时,罗女士却避之不见,打她电话也不接。此后,民警又多次上门传唤无果,直到2月9日,罗女士眼看无法逃避处罚,才来到派出所投案。

  同样遭受行政拘留处罚的,还有在温岭市横峰街道横峰村开店的李某和翁某。2月6日(正月初十),两人为了给自家商店新年第一天开业讨个好彩头,就在各自店前燃放了一个大礼炮。结果,被巡逻的派出所民警查获。

  据了解,1月1日到2月10日,我市共有66人因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有29人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另外,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095箱,吊销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许可证10个。

  今年台州市区允许燃放只剩今天了

  2016年1月18日,台州市政府重新修订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将市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缩短为5天,即除夕前一天、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正月十五。

  2017年春节期间,继续执行此通告。也就是说,今年台州市区允许燃放只剩正月十五,也就是今天了。

  虽说“爆竹声声”烘托出年味阵阵,但因它引发了噪声污染、空气污染、火灾隐患等危害,对于烟花爆竹的争议从未间断。除夕夜里,临海白云小区几辆停在过道上的车子就被烟花引燃,车主损失惨重。

  市环保局监测数据显示,春节7天假期里,我市有6天空气质量为优良,其中初四至初六空气质量为优,空气质量较去年有所提升。但年三十晚上至正月初一,我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初一PM2.5指数破百,达到126微克每立方米。与同一时段我省其他地级市相比,我市空气质量排名靠后。

  春节放烟花爆竹是为了烘托喜庆的氛围,但空气质量同样重要。为了我们头顶的这片蓝天永远湛蓝,为了我们自己能够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少放、不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原标题:《因为烟花爆竹元旦以来全市有95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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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放烟 烟花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徐子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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